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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华 永 兴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与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的 第 二 次 提 示 性 公 告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于2013 年1 月18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3 年内,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
代码:161823,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永兴 A(基金份额简
称: 永兴 A, 基金代码:161824 ) 、 永兴B ( 基金份额简称: 永兴B, 基金代码:
150116)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即 2016 年
1 月18 日,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 金名称变更为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 年12 月18 日通 过指定媒体 和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上发布了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并于 2015 年12 月28 日
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
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 本基金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永 兴 A、 永兴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 额
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 份额, 并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
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
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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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型时永兴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前,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于2016 年1 月15 日开放办理永兴A 的赎回业务,并进行基金份额
折算,同时约定2016 年1 月 16 日(含)至2016 年1 月18 日(含)期间永兴
A 的约定收益率。永兴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在赎回日作出选择赎回 永兴A 份
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永兴A 份额的,其持有的永兴A 份额将于 2016 年1 月
18 日日终被默认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C
类份额。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
1.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每一份永兴 A 和永兴B,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届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永兴 A 和永兴B 的基
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不同类别份额。 无论基金 份
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永兴 A 和永兴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
用。 其中, 本基金永兴A 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场外的C 类份额,场外的永兴 B 份额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场外的 A 类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 本基金场内的永
兴B 份额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场内的 A 类份
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永兴A 和永兴B 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后3 年的对应日 ,即2016 年1 月18 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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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永兴A 和永 兴B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实施转换。
3.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永兴A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永兴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永兴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永兴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永兴A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永兴A 份额数×永兴A 份额的转换比率
永兴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永兴B 份额数×永兴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永兴 A 份额(或永兴B 份额)的转换比率、永兴
A(或永兴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
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永兴A、永兴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永兴A、永兴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份额之日起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
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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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后, 本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投资
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按本基金合同保持不变。
(六)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A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C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 或拨打
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