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中国股市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12日在京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总体水平偏低,及格率仅为0.16%。
报告首次以国际通行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评价了2014年中国2514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研究发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最大值61.31分,最小值24.12分,平均值仅为44.62分,及格的企业只有4家,及格率只有0.16%。
报告显示,从行业看,金融业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最高,但指数值并不高,指数均值为51.69分,排在其后的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指数均值为41.97分,行业间存在较大差距。
从上市板块看,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最高,深市创业板最低。按照指数均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深市中小企业板(46.76)、深市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45.88)、沪市主板(44.57)和深市创业板(39.15)。
从地区看,东部和西藏的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最高,但指数值仍偏低。东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值以44.79分居首位,东北部以44.24分的平均值排名最后,四个地区间总体差距不大;31个省份中西藏以46.54分的平均值居首,省份间差异也不大。
同时,报告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略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但差别不大。从构成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的四个维度,即知情权、决策与监督权、收益权和维权环境来看,决策与监督权以及收益权均处于很低水平。
报告建议,应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优化中小投资者维权环境,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收益权,以提供中小投资者投资信心,有效避免股市崩盘风险,实现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黄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