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三家交易所正式发布熔断机制相关规定,这是今年A股大幅动荡所倒逼的结果,也是吸纳成熟市场监管经验的明智选择。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指数熔断相关规定采纳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方反映最多的、关于熔断时间过长的意见,对征求意见方案作了相应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其他制度要点不变。
距明年1月1日股市正式引入熔断机制还有近20个交易日的时间,熔断机制的执行文本还可能会有变化。即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所言,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将在今后的制度完善过程中,结合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继续深入研究论证。
熔断机制是股市成熟的标志之一。和美国股市不同,A股市场的熔断机制具有双保险作用,即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设置涨跌5%和7%两个阈值,以期达到避免股市形成恐慌性波动的目的,确保股市形成技术性保险的“冷静期”,保障股市基本稳定,维护投资者利益。这和电路中的保险丝熔断保护是一样的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熔断机制参数细节的设定,以确保熔断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熔断机制,固然是为了防范风险,但根本目标并非是频繁阻断股市,而是让股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交易机制的连贯性和交易的高效,以及资金流的顺畅。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众意见集中于“熔断”发生后的暂停交易时间的长短,这算是触及到了熔断机制的核心问题。“熔断”后,股市暂停只是提醒投资者,让市场冷静下来,然后迅速恢复市场流动。股市停止一分钟,影响的资金流动就是数以亿计,因而熔断机制在股市的保险作用只是暂停而非中断。
要说保险,A股市场不仅有熔断机制设定的双保险,而且还有个股涨跌停制度的保险。因此A股市场算是设计了三重保险。股市有风险,但符合市场规则的风险是允许的,因为涉入股市的投资者,应该洞悉风险无时不在的道理。
熔断机制既是股市监管的制度设计,也是交易机制的技术性手段,因此,熔断机制只是一种常态的保全。就制度设计本身而言,熔断机制还是不要触发为好。因为一旦触发,就意味着股市发生了异常态的波动,引发连锁反应。即便暂停,无论是15分钟还是30分钟,抑或午盘和收市前的暂停交易,都会对整个大盘的资金流产生影响。
若是触发了熔断机制,不仅沪深两个交易所要进行深度的技术分析,政策面也要综合考量熔断机制带来的深远影响。
股市熔断机制,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对A股市场而言,这似乎是个悖论:一方面股市熔断机制亟须经过市场的考验,以便在实践中完善,在市场中磨合,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无论监管层还是投资者都不希望股市再发生今年6月~9月那样的波动,健康、稳定的发展,也即,A股市场最好不要触发熔断机制。
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正处于进行时,改革是系统性的,既包括制度的完善,也包括监管面的跟进,同时还要求交易机制的技术性更新和保全举措的兜底,更需要整个市场维持理性投资的常态。就此而言,A股市场的一揽子改革,若要理解成缺什么补什么,难免庸俗化了。
真正的改革,是从政策面到券商,从上市主体到各路资金都恪守股市规则,按照规则出牌。如此,中国股市才不至于过度追逐政策和消息,形成非理性的跟风效应。由此看来,股市熔断机制,就当是股市改革的寻常举措吧。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