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结束后如何恢复交易
15:00前结束的指数熔断,熔断结束后,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此后进入竞价交易阶段。
指数熔断结束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申报结束后,立即进行集合竞价指令撮合,然后转入连续竞价交易。
熔断期间申报或撤销申报
指数熔断于15:00前结束的,熔断期间可继续或撤销申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结束的,熔断期间仅接受撤销申报。
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均可以申报、撤销申报。
深交所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的,不实施熔断。
特殊安排
股指期货
调整开收市时间:与现货市场保持同步,即股指期货的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25-9:30,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主要目的是与现货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交割日的熔断: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00开市后不再实施,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3:00至15:00期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下午13:00起恢复交易。
涨跌停板幅度: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由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调整为正负7%。当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或者下跌未达到5%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5%;当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的,股指期货合约进入熔断,恢复交易后,合约上涨或者下跌对应方向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随即生效。
沪港通
沪股通:适用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则,当A股市场触发指数熔断阀值后,内地投资者与沪股通投资者在内地市场的交易均暂停;沪股通下投资者申报、撤销申报等相关安排,执行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
港股通:A股触发指数熔断机制后,港股通业务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