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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A级: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26日 08:4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1

  关于 银 华 中证 转债指 数增 强 分级证券 投 资 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 折 算 业 务的 公 告

  根据《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简称 “基金合

  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银华中证 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本基金”)将 以2015 年12

  月1 日为基准日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 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12 月1 日。

  二、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银华转债份额(场内简称:中证

  转债,代码:161826)、转债A 级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 级,代码:150143)。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转债 A 级份额和转债B 级 份额按照 基金合同 “四、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

  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对转债 A 级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10

  份银华转债 份额将按7 份转债 A 级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转债A 级份额和转债B 级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7:3 的比例。

  对于 转债A 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转债A 级份额 每个定期折算期间

  期末即 11 月30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 元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 银华转债份额

  分配给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 银华 转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 份银华转债份额

  将按7 份 转债A 级份额获得新增 银华转债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 银华转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银华转债份额 的分配; 持有场内

  银华转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银华转债份额

  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转债 A 级份额和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

  应调整。

  每个 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日 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 对转债

  A 级份额 和银华转债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

  2

  每个 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 转债A 级份额上一定期折算期间 应得

  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 以下公式中每份 转债A 级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当期定

  期折算期末 11 月30 日的每份 转债 A 级份额参考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转债A 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转债 A 级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转债 A 级份额的

  份额数

  ? ?

  - -1.000 0.7 NUM

  NAV

  NUM

  ??

  ?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折 算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每 份 转 债A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

  ? ?

  A

  -1.000

  NUM

  NAV

  ?

  前

  后 转 债 级 份 额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每 份 转 债A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折算比例=

  ? ? -1.000 A

  NAV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每 份 转 债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

  其中:

  NAV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转债份额净值

  NUM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NUM

  前

  转 债A 级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 转债 A 级份额的份额数

  转债 A 级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银华 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

  为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华 转债B 级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12 月份 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转债B 级份 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 转债份额

  定期份额折 算后银华转 债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银 华转债份额 的份额数 = 定期

  份额折算前 银华转债份 额的份额数 + 银华转 债份额持有 人新增的银 华转债份 额

  的份额数

  3

  ? ?

  - -1.000 0.7 NUM

  NAV

  NUM

  ??

  ?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折 算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每 份 转 债A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转债份额=

  ( -1.000)

  0.7 NUM

  NAV

  ??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每 份 转 债A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转债份额的折算比例 =

  ( -1.000)

  0.7

  NAV

  ?

  后

  转 债 份 额

  每 份 转 债A 级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

  其中:

  NAV

  后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 华转债份额净值

  NUM

  前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银华 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例一、假设本基金成立后 某年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转债 A 级份额、转债 B 级份额、银华转债 场外份额及银华转债 场内份额的规模

  依次为 7 亿份、 3 亿份、 10 亿份和 10 亿份, 转债 A 级份额期末份额净值为 1.045

  元,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转债份额净值为 0.993 元,则,

  折算后:

  转债 A 级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场 内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1.045-1 )

  /0.993=0.04531722 ;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银 华 转 债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0.7*

  (1.045-1)/0.993=0.03172205。

  本基金折算后, 转债 A 级 份额 7 亿份,同时,新增的场内银华转债份额数

  =700,000,000 ×0.04531722=31,722,054 份;

  转债 B 级份额 3 亿份;

  银 华 转 债 场 外 份 额 数 =1,000,000,000+1,000,000,000 ×

  0.03172205=1,03,172,205.00 份;

  4

  银华转债场内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

  0.03172205=1,03,172,205 份。

  四、 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 基金 业务办理

  (一)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5 年12 月1 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下同) 、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 转债A 级、转债B

  级交易正常。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转

  债B 级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12 月2 日) ,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转债A 级 暂停交易。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12 月3 日) ,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 转托管及 配对转换业务, 转债A 级于当日 10:30 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5

  年12 月 3 日转债A 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12 月2 日的转债A 级

  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由于转债A 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

  情形,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期间 的约定收益后与 2015 年12

  月3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5 年12 月3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

  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本基金转债A 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 转债份额

  分配给转债 A 级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 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 指数的基础份

  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 因此 转债A 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转债A 级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 转债 份额数和场内银华

  转债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

  财产, 持有极小数量转债A 级份额或场内银华 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

  增场内银华 转债份额的可能性。

  (四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5

  www.yhfund.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

  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26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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