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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分级: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26日 08:4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1

  关于 银 华 恒生 中 国 企 业指 数 分级证券 投 资 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 折 算 业 务的 公 告

  根据《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简称 “基金合

  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本基金”)将 以2015 年12

  月1 日为基准日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 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12 月1 日。

  二、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H 股A 份额( 场内简称:H 股A,

  代码:150175) 、银华H 股份额 (场内简称:H 股分级,代码:161831) 。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H 股 A 份额和H 股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 “四、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

  则” 进行净值计算,对 H 股A 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每 2 份银华H

  股份额将按 1 份H 股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H 股A 份额和H 股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

  对于 H 股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 H 股A 份额每个定期折算

  期间期末即 11 月30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 银华H

  股份额分配给 H 股A 份额持有人。 银华H 股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银华H 股份

  额将按 1 份H 股A 份额获得新增 银华H 股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 银华H 股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银华H 股份额 的分配; 持有场内

  银华H 股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银华H 股份额 的

  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H 股 A 份额和银华H 股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

  整。

  每个 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日 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 对H 股

  A 份额和 银华H 股份额进行应得收益 的定期份额折算。

  2

  每个 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 H 股A 份额上一定期折算期间 应得收

  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 以下公式中每份 H 股A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当期定期折

  算期末 11 月30 日的H 股A 份额每份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H 股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H 股 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H 股 A 份额的份

  额数

  ? ?

  H

  H

  H

  H - H -1.0000 0.5 NUM

  NAV

  NUM

  ??

  ?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折 算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每 份 股A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H 股 A 份 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银华 H 股份额的份额数 =

  ? ?

  H

  H

  -1.0000 H

  NUM

  NAV

  ?

  前

  后 股A 份 额

  银 华 股 份 额

  每 份 股A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H 股 A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场 内 银华 H 股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

  ? ?

  H

  H

  H

  H - H -1.0000 0.5 NUM

  NAV

  NUM

  ??

  ?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折 算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每 份 股A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

  其中:

  H

  NAV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 H 股份额净值

  H

  NUM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H 股份额的份额数

  H

  NUM

  前

  股A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 H 股 A 份额的份额数

  H 股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 银华 H 股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H 股B 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份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H 股B 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 银华H 股份额

  ? ?

  H

  H

  H

  H - H -1.0000 0.5 NUM

  NAV

  NUM

  ??

  ?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折 算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每 份 股A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3

  银华 H 股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银华 H 股份额=

  H

  H

  ( -1.0000) H

  0.5 NUM

  NAV

  ??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每 份 股A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 银华 H 股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银华 H 股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

  ? ?

  H

  -1.0000 HA

  NAV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每 份 股 份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值

  ×0.5】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H 股 份额 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H 股份额的

  份额数 + 银华H 股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银华H 股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H

  NAV

  后

  银 华 股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 H 股份额净值

  H

  NUM

  前

  银 华 股 份 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H 股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H 股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银华H 股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 某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

  日,H 股 A 份额、H 股B 份额、 银华 H 股场外份额及银华H 股 场内份额的规模依

  次为5 亿份、5 亿份、10 亿份和 10 亿份,H 股A 份额期末份额净值为 1.0700 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H 股份额净值为 0.9930 元,则,

  折算后:

  H 股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银华H 股份额的折算比例=(1.0700-1.0000)

  /0.9930=0.070493454 ;

  银华 H 股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银华H 股份额的折算比例=0.5 ×

  (1.0700-1.0000)/0.9930=0.035246727 。

  本基金折算后, H 股A 份额5 亿份, 同时, 新增的场内 银华H 股份额 数=500,000,

  000×0.070493454=35,246,727 份;

  H 股 B 份额5 亿份;

  银华 H 股场外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

  0.035246727=1,035,246,727.00 份;

  4

  银华 H 股场内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

  0.035246727=1,035,246,727 份。

  四、 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 基金 业务办理

  (一)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5 年12 月1 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下同) 、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H 股分级、H 股A、

  H 股B 交易正常。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H 股B 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12 月2 日) ,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H 股分级、H 股A 暂停交易。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12 月3 日) ,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H 股分级、H 股A 于当日

  10:30 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5

  年12 月 3 日H 股分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12 月2 日的H 股分级

  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2015 年12 月3 日H 股 A 即时行情显示的

  前收盘价为 2015 年12 月2 日的 H 股A 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由

  于H 股分级、H 股A 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次

  定期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 应得 收益后与2015 年12 月3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

  大差异,2015 年12 月3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二) 本基金H 股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 银华H 股份额分

  配给H 股A 份额的持有人, 而银华H 股份额为跟踪恒生中国企业 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 因此 H 股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 由于H 股A 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 银华H 股份额数和场内 银华H

  股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

  5

  产, 持有极小数量H 股A 份额或场内 银华H 股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

  内银华 H 股份额的可能性。

  (四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yhfund.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

  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26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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