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母基:关于变更募集期的公告
关 于 工 银 瑞信 中 证 新 能源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变更募集 期 的公告
工银瑞信中 证新能源指 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国证监会 证 监
许可 【2015 】1103 号文 批准, 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开始募集 , 原定 认购 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 司” )与本基 金托管人 中 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 《 工银瑞信中证新
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及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 证 券时报 》 上的 《 工
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 《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9 日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