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盈利能力存疑 招股书数据涉嫌造假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合科技”)自公布第一版招股说明书以来就备受媒体关注,这或许与其被为数众多的PE持股不无关系,其中深圳松禾、达晨创世、达晨盛世、深圳高特佳、上海高特佳、中科汇通、深圳先德7家投资机构均是赢合科技的重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高达23.95%。时隔半年后,公司近日又新公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笔者在翻阅其新版招股书时发现,其招股书数据涉嫌造假,盈利持续能力存疑。
招股书数据涉嫌造假
赢合科技所生产的产品包括卷绕机、制片机、涂布机、分条机、叠片机、模切机六大主要产品和其他机种,其在招股书中详细介绍了报告期内每种产品的产销情况及库存情况。正常情况下,产销数据与库存商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企业生产产品的产量除了销售出去的部分外,剩下商品即为库存商品,然而笔者经过核算却发现赢合科技生产、销售数据与剩余库存商品数据之间存在着不匹配的情况。
笔者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核算方式对其新增库存商品金额进行测算,发现通过两种方法核算出的新增库存商品金额竟然大相径庭。
首先,笔者通过产销数据核算其新增库存商品的金额,通过赢合科技六大主要产品及其他机种的产销量,核算出其每年每种产品的剩余量,即新增库存商品的数量,然后通过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进一步核算出这些新增库存商品的销售总价值,而这里的销售总价值中包含了毛利润部分,要计算新增库存商品净值,我们需要扣除这部分毛利润。当然,这部分毛利润我们可以通过毛利率很容易计算出来。通过核算,笔者计算出报告期内赢合科技依据产销数据核算的新增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496.18万元、2420.46万元、785.24万元。
接着,笔者又通过赢合科技招股书存货中库存商品的金额,再次核算其每年新增库存商品的金额。在核算过程中,赢合科技在招股书中给出了库存商品金额和发出商品金额,而发出商品并未确认为收入,并且这两部分的净值确认方法基本相同,从本质上来说,发出商品也属于库存商品,因此这两部分需要一起进行核算。同时,为了进行2012年新增库存商品数据的对比,笔者从赢合科技旧版招股书中提取了其2011年的存货中库存商品的数据,一并进行了核算。经核算,新增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468.10万元、2546.31万元和361.79万元。
通过对比上述两种方式得出的数据,我们发现两者2014年时竟然相差了400余万元,而在2012年时,其依据产销数据核算出的新增库存数据为负值,而通过招股书库存商品金额核算出的金额却为正值,两者金额也相差达900多万元,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很显然赢合科技给出的产销数据与库存商品数据在逻辑上并不匹配,说明赢合科技的产销数据和存货数据中至少有一方存在数据造假行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笔者认为,如果企业虚增存货,一方面可以让企业总资产看起来更“庞大”,实力更雄厚,最重要的是能减少已售商品的成本结转,最终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而如果企业对产销数据造假,则不但可以调节生产成本影响利润率,而且同样能达到虚增利润、粉饰业绩的目的。因此,由上述分析来看,赢合科技必定存在着其中一种方式来虚增利润、粉饰业绩的嫌疑。
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性存疑
赢合科技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其主要客户以锂电池生产企业为主。而其主营产品为机械类设备,此类产品为非快速消耗品,使用寿命较长,因此其客户进行设备更新的周期也较长,故而赢合科技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才能保证营业收入不下降。与之相对应的是由于其产品为专用设备,一般为客户自身生产需求,市场容量非常有限。而国内锂电池设备生产厂商间竞争也非常激烈,同时国外锂电设备制造商凭借技术水平上的优势依然主导着国内市场,一些规模较大的锂电池生产厂商如比亚迪、力神、比克等均采购进口设备。
另外从存货水平来看,赢合科技产品也存在滞销的可能。报告期其存货金额从2012年的3883.65万元增加到了2014年的7403.39万元,增长幅度高达90.63%,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形势下,其现有产能是否能够完全消耗已经值得商榷了,更何况一旦其募集资金投入生产扩大产能后,新增产能又将如何去消化。
而除了锂电池设备行业发展条件的限制,赢合科技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值得商榷,虽然2014年净利润达5052.13万元,然而这其中却过多地借力于税收优惠政策与政府的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因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获得的收益均超过千万,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高达31.18%、36.83%、31.90%,显然这些“意外之财”对其利润影响十分巨大。当然企业能取得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企业业绩长期依靠这些补贴来支撑,则很容易养成“依赖症”,很可能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毕竟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本身就不具有可持续性,而近来中央政府也已经注意到这方面的弊端,已开始着手清理一些不合理的优惠和补助,一旦赢合科技失去了这些优惠和补助,企业经营成长性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笔者通过招股书发现公司频繁发生的关联交易也为赢合科技业绩助力不少。广州鹏辉系国内较大的电池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聚合物锂离子、锂离子、镍氢等二次充电电池等产品,是赢合科技报告期主要客户。然而,广州鹏辉的股东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合计持有广州鹏辉9.52%的股份,同时也持有赢合科技10.07%的股份,而达晨创世、达晨盛世系受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且同时在赢合科技及其广州鹏辉处派驻董事,因此赢合科技与广州鹏辉为关联企业,他们之间每年都有数百万元的交易发生。而新余英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赢合科技股东何祝军间接持股的公司,何祝军通过深圳市力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余英泰能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同时何祝军持有赢合科技0.31%的股权,因此新余英泰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赢合科技也属于关联公司,双方同样有不少的关联交易发生。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赢合科技同上述两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37.82万元、1116.17万元、226.91万元,暂且不论交易是否公允,仅这些关联交易带来的金额至少也对赢合科技经营业绩来说助力不小。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