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建设进入深水区 产寿险未能齐头并进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的15个项目计划将于年内成型。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人士处获悉,在“偿二代”建设上,产险部分基本可以顺利落实计划内工作,但寿险部分因为工作人员的调整和磨合等原因,进展速度尚不乐观,有关方面已经开始研究加速推动。相关人士表示,“偿二代”通过更专业的模型考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风险,对资产管理水平比较差、承保风险大的公司资本要求将会提高。随着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建设完善落实,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等多个方面将迎来更加严格的风险排查。
产险寿险进度参差不差
按照原本的进度安排,“偿二代”建设实际推进时间已至中段,但进展情况并非一帆风顺。一家外资保险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该公司与保监会共同参与的“偿二代”建设工作遇到一些阻力。就进度而言,产险项目在年内落地的时间压力相对较小,而寿险项目的推进情况难言乐观,因二者特点不同和客观条件所限,没有“齐头并进”。
4月25日,保监会网站发布已起草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8号征求意见稿,就“偿二代”建设的相关事项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征求意见,后者应以2013年12月31日为测试基准日,准确采集基础数据,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开展定量测试。保监会方面要求相关公司在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测试结果,分析预测“偿二代”的潜在影响,将风险点及相关建议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公开的信息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的第1号至第8号监管规则,包括第一支柱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等5项规则,以及第二支柱的分类监管、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流动性压力测试等3项规则,构成了产险公司较为完备的“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
一位上市保险公司精算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偿二代”建设的总体原则是要保证全行业偿付能力稳定过渡,尤其是上市公司不能有较大影响,而对于风险类型相对集中或者资本压力相对较大的中小型公司,保监会也允许小公司在新的监管体系下有调整空间。相比之下,中小型保险公司将要面临的考验会更大。目前,公司按“二代标准”进行的产险方面测试进展尚比较顺利。
保监会人士近日在公开场合透露,采纳新标准参与产险测试的15家公司中,8家充足率有所上升,变动取决于业务结构和资产质量等因素,总体算下来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适当提高。
前述外资公司高管表示,目前寿险“偿二代”部分面临的瓶颈主要是监管层的人事变动导致的工作思路调整。“因为监管部门的参与人员发生了变动,后来的负责人士在工作推进方面和保险公司方还需要有思路上的磨合期,所以这方面推进有些慢。虽然产、寿险推进也不是必须同步,但相比之下,还是在进展上有明显不同。”
更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
保监会人士今年初透露,保监会先后启动15个“偿二代”项目组,已经完成了三个项目,计划在2014年年内完成所有15个项目,并提出技术标准建议。
该保监会人士表示,“偿二代”将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由管品种改为管属性,只要融资工具符合资本属性就可计入偿付能力,为资本补充渠道创新提供更大空间。保险监管将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着力减少行政管制,将经营权交给市场主体。专家认为,“偿二代”有望成为真正判断险企优劣的“试金石”。
实际上,产险部分的“偿二代”标准雏形在3月份就已经完成,其中二、三支柱的标准也同样覆盖寿险。但由于寿险一支柱里准备金评估原则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论证和测算,所以寿险的整体标准可能比产险差不多晚半年。
已经公开的“偿二代”建设推进时间表规划是,今年上半年,产险的标准经过征求意见出台后,开始试运行,2014年6月底前,形成产险公司的“偿二代”标准体系,开展产险行业整体测试;9月底前,形成寿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开展寿险行业的整体测试。在此基础上,保监会将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和偿付能力报告体系,对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研究现行体系向“偿二代”过渡的方案和时间表,适时启动“偿二代”试运行。
“相关的工作已经在尝试提速,否则如果按照以往的进度,在原来就设定好的时间点之前很难确保完成。现在需要既保证标准的建设质量,又能够及时推出成果。”一位项目组内部人士表示,“这个阶段更需要把握好,如果只为了抢在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而忽略了标准建设,本身就是风险很大的事。”
差别化偿付能力监管
保监会内部人士表示,“偿二代”引入多指标衡量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同风险有望实施差别化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与“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不同,“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在风险控制方面将会更加趋于科学。此外,新的标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检验与以往相比也将有所不同,今后即便两家保险公司保费规模一样,但资本要求不一定相同。“偿二代”通过更专业的模型考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风险,对资产管理水平比较差、承保风险大的公司资本要求将会提高。
保监会方面表示,“偿二代”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风险导向是其中之一。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第7号监管规则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状况的定期评估机制,并根据监管评估结果确定公司相对应的控制风险资本要求,将保险公司资本要求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直接挂钩。
“征求意见稿应该还会再做修改和调整,有必要的话,还会再进行定量测试。保监会还是希望按照进度完成,因为现在保险行业的风险排查正在受到重视,之前资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产险和寿险的偿付能力也是很关键的风险点,需要排查和加以控制。总体上看,保监会今年的多项举措都在践行"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偿二代"有可能带动一轮洗牌效应。”前述外资公司高管表示。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