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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启动赴美上市 或造就全球互联网最大规模IPO

2014年03月17日 07:39    来源: 北京日报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再也没有一家企业的上市历程像阿里巴巴这样一波三折。昨日下午,“阿里巴巴决定启动在美国的上市事宜”,伴随一条简短说明,这场自2012年阿里巴巴从港交所退市后开启的悬疑剧终究要尘埃落定。一旦上市成功,这或将成为全球互联网行业内融资规模最大的一起IPO(首次公开募股)项目。而近期启动赴美IPO的还有京东和新浪微博,中国互联网企业似乎正掀起新一轮赴美上市潮。

  尚未知在何交易所挂牌

  最终,阿里巴巴将IPO地点选在了美国。

  阿里巴巴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阿里巴巴今天决定启动在美国的上市事宜,以使公司更加透明、国际化,进一步实现阿里巴巴的长期愿景和理想。”不过目前阿里巴巴并未披露具体将在哪个交易所挂牌,而何时递交IPO文件也暂无时间点。有分析认为,阿里巴巴最早将于本月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上市申请,并于4月在美国上市。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上市的主体为阿里巴巴集团,即以马云等管理层、雅虎、软银等为主要股东的阿里巴巴母公司,主要业务包含淘宝、天猫、阿里妈妈等电子商务、云计算和大数据业务。风头正盛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并不在其中。2011年5月,为了能让支付宝获得国内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团将旗下公司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到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就使得包含支付宝、阿里小贷在内的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并不在此次上市之列。

  尽管如此,这个在阿里巴巴内部代号为“阿凡达”的上市之旅,仍获得了市场的一片欢迎声。

  去年年底,来自高盛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分析师对公司可转换债券进行计算,认为阿里巴巴估值应该在1200亿美元上下。市场预测则显示,阿里此次融资规模或将创下全球互联网公司融资规模之最,此前资本市场上Facebook以160亿美元融资上市荣登互联网行业榜首。

  雅虎财报中披露出的阿里巴巴财务数据,成为支撑市场叫好声当仁不让的一大原因。就在雅虎今年1月底发布的最新一份2013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在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的三个月内,总营业收入达到17.8亿美元,同比增长51%;净利润则增长至8亿美元,扣除一次性因素同比增长163.1%,实现同比扭亏。而阿里巴巴集团也在2013年一举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纳税最多的企业。

  “对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长期看好同样不容忽视。”速途网分析师丁道师表示,去年天猫“双11”一天就交出了 350.19亿元的高额成绩单、相当于9月份全国社会零售总额日均成交额的一半,这让资本市场看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潜力。来自管理咨询公司贝恩的一份报告称,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销售额今年有望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十年内有望占到中国总零售额的一半。

  因合伙人制“恸别”港交所

  “未来条件允许,我们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与国内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昨日的公告里,阿里巴巴写下了这么一句有些意味深长的话。

  背后的故事近乎人尽皆知。自去年7月份以来,关于阿里巴巴将到港交所上市的消息不绝于耳。在业内看来,因为主要业务都在国内,港交所一直是包括阿里在内很多国内企业上市的第一选择。然而对合伙人制度的坚持,让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谈判最终以破裂告终。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源自作为创始人的“18罗汉”。从2010年开始,阿里巴巴集团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目前已经产生28名合伙人,其中在阿里巴巴内部手握重权的蔡崇信、陆兆禧均为合伙人团队成员。

  合伙人制度是指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其中“合伙人在提名董事上有较大权力”成为焦点。

  尽管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阿里巴巴集团副董事长蔡崇信,无不强调阿里合伙人制度“确保了每个股东的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力、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这一点却很难被坚持“同股同权”的香港市场认可。

  按照港交所的规定,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只能为单一股权结构,即所有股票权拥有相同的表决权,禁止这种给予一小部分股东更多投票权的双层股票结构。最终,去年10月,“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对于此事的首次公开表态让阿里巴巴“恸别”港交所。在昨日的公告中,阿里巴巴方面表示,“感谢香港各界人士对阿里巴巴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尊重香港现时的相关政策和出发点,并将会一如既往地关注、参与并支持香港的创新和发展”。

  相较而言,美国资本市场支持“AB股”模式或能让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有了安身之处。所谓的“AB股”在纽交所内并不少见,百度在美国上市时就曾采取这种方式,新发行的A类股每股1份投票权,而原始股B类股,每股则有10份投票权。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也并非完全适用于“AB股”。“AB股的前提是,企业需要发行这两类股票。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并不能体现这一点,目前阿里巴巴对合伙人并没有具体的持股要求。如果想要在美国上市,它需要对合伙人制度做出调整。”电商观察人士鲁振旺表示。

  雅虎“三年之约”促上市步伐

  自2005年雅虎斥资10亿美元购入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以来,阿里的股权结构就一直问题不断。目前,阿里巴巴董事会共有4名席位,分别是美国雅虎方面的杰奎琳·雷瑟斯、日本软银的孙正义以及马云和蔡崇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算上马云本人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7.4%的股权,整个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0.4%。

  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表示,阿里巴巴和雅虎的“三年之约”使其必须尽快开启上市之旅,“意图香港上市受挫后,美国自然成为另一个目的地。不仅如此,目前资本市场普遍对中概股持有信心,阿里巴巴自然不想错过这样的‘市场窗口期’。”

  2012年,阿里巴巴与雅虎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明确规定,阿里巴巴需要在2015年年底前在香港或美国上市,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考虑将内地作为上市地点。若未能如期上市,雅虎有权在阿里巴巴进行合格IPO时出售其所持有的股票。

  洪波同时表示,一旦选择美国上市,阿里巴巴就必须面临信息披露门槛和授信程度上的更高要求,“美国交易市场虽然进入门槛较低,但要求市场对信息披露更加透明。一旦出现问题,股东可以直接发动集体诉讼。”此外,淘宝的假货问题也或将影响到阿里巴巴在美国的授信程度。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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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07:3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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