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达伟:给金融服务更大发展空间
给金融服务更大发展空间
——访阿里巴巴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长陈达伟
本报记者 陈 静
互联网理财产品只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冰山一角”,从耳熟能详的比特币到网络银行,互联网作为渠道将会对金融业务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它包括哪些模式,怎样才能为它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阿里巴巴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长陈达伟。
记者:您怎样定义互联网金融?
陈达伟:“金”是金钱,“融”是价值的流通,这个过程叫金融,银行业务、证券、基金、信托等等都是金融的范畴。互联网让金融流通的渠道发生了变化,也给金融价值的流通带来了巨大的空间。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意味着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价值进入了金融行业。
记者:您理解的互联网金融包括哪些模式?
陈达伟:第一个是第三方支付的模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整个第三方支付网络正在建立起来。第二个模式是小微融资,利用大数据、利用云服务给用户提供瞬间服务能力。比如阿里小贷、P2P(个人对个人)、B2P(银行对个人)和众筹模式。第三个模式是理财保险类,除了余额宝,还包括保险和其他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许多传统模式是可以被颠覆的,并能借此打破壁垒,让老百姓享受到普惠金融。第四个模式是虚拟货币类,比如Q币、比特币甚至种种积分宝,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能够让价值进行流通的方式不一定是现金。此外还有网络银行。中国以后不一定有纯网络银行,但是一定会有以网络银行为主要业务的银行形态。
记者:您认为好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应该有哪些特征?
陈达伟:第一个就是简单,低门槛,老百姓都能使用。第二就是用户体验最优。拿网上支付这件事来说,每多跳转一个页面,客户的损失率就要达到10%以上。互联网的优势是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益递增,不做到极简就无法发挥这些优势。第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服务。第四是安全和用户保障。从支付宝来看,目前的安全规则有1000多条。
记者:监管一直是互联网金融绕不过的话题,您怎样看这个“新生儿”未来将面对的监管环境?
陈达伟:我认为监管将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效果起决定性作用。监管够清晰,业务创新才能不断发展,不然始终是偷偷摸摸的,就做不了什么事情。具体来说,目前金融业是分业监管,“一行三会”都有自己负责的一块儿,但互联网金融将打破它们的业务区隔。因此,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会向混业经营慢慢发展。
(责任编辑:蒋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