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中国将按新版SNA要求修订GDP核算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当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 D 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C SN A )的要求进行核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 A )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国家统计局正在对2008年S N A进行研究,将逐步按照2008年SN A的要求对我国G D P核算制度方法进行修订,但是何时能采用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中国如何核算GDP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目前中国G D 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C SN A )的要求进行核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 A )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G D 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
G D 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 D 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核算范围包括生产范围和地域范围两块。G D 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地域范围则是指G D P核算范围原则上包含了位于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的经济活动。
数据准确性、覆盖性等备受关注将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根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的了解,相对于统计理论研究,当前中国更关注的是数据的准确性、覆盖性以及可应用性问题。当前国家统计局致力推进的重点工作是四大工程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
统计“四大工程”是指,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其中,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指,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指,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指,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是指,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四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基础,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核心,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平台,联网直报系统是手段。简言之,四大工程就是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法定调查单位,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全国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研究新版SNA推广可行性统计数据将更加完善
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国40万户城乡居民按照国家统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开始记收支账,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此前,由于城镇和农村长期实行不同的住户调查制度,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口径,我国居民收入数据一直是城乡分割的,没有形成涵盖全国城乡全体居民的统一的收入数据。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实施后,能够提供城乡全体居民统一的收入、支出和消费数据,将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的实现提供扎实的数据依据。
在理论研究方面,有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已经要求统计局核算司等单位对新版的SN A计算方法进行在国内推广的可行性研究,但是何时能采用目前还没有时间表。”此前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彭志龙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也表示,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已经修订形成了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即2008年SN A。国家统计局正在对2008年SN A进行研究,将逐步按照2008年SN A的要求对我国G D P核算制度方法进行修订。
国家统计局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G D P数据发布方面的设想,彭志龙表示,首先,提高核算G D P的基础数据质量。今后,国家统计局将继续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高基础统计数据质量,为G D P核算提供高质量的资料来源。其次,进一步完善G D P核算方法。再次,进一步丰富G D P数据发布内容。今后国家统计局将积极拓宽基础资料来源,尽可能细化季度G D P数据特别是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
2012年10月23日,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前三季度G D P初步核算结果及其相关信息。主要内容有:前三季度G D P初步核算数据,包括分行业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同比增速;去年以来的各个季度环比增速;季度G D P核算说明,包括核算方法、数据修订及数据评估方法等。彭志龙说,这是国家统计局G D P数据发布内容的一次重大改进:一是发布的G D P数据更加详细丰富,二是系统介绍了我国季度G D P核算方法,将核算季度G D P的过程告诉公众。这是推进中国统计工作公开透明,提升统计和核算国际化水平,增强服务公众理念的重大举措。
(责任编辑:蒋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