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整治互联网保险 有部分网络平台暂停卖保险
本报记者 冷翠华
在北京银保监局近日发布整治互联网保险的《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证券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仍然可以进行投保保险产品,但目前已有平台已经不能投保。
针对《通知》的影响,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不方便发表看法”,愿意匿名接受采访的人士认为,此举影响重大,目前不少第三方网络平台是自媒体,其介入保险销售程度较深,《通知》的实施可能对其产生重大打击。互联网保险将发生渠道变革,不同渠道的业务占比将发生重大变化。
有业内人士认为,北京银保监局此次率先强化监管,其他地方或许将会跟进,行业监管办法也必将更加严格。
有网络平台暂停销售保险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通知》之后,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已经有所行动?《证券日报》记者进行调查后发现,目前已有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不能进行投保。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公开信息披露,心有灵犀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包括母子健康手册微信公众号、菜鸟妈咪微信公众号等,这两个公众号皆设有“在线投保”栏目。10月16日上午,记者点击母子健康手册微信公众号的在线投保,页面可跳转至灵犀金融投保页面,当日下午,记者再次点击,页面弹出提示:“您好,网站正在报备中,暂时无法投保”。菜鸟妈咪也弹出同样的提示。
而记者在另外几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上进行测试,截至10月16日下午依然可以进行保费试算,也能点击在线投保,这几家平台提供保险方案推荐、保费试算、保险科普等服务,可以投保多家保险公司的少儿保险、成人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保险等多个产品,包括在京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
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北京银保监局定义为:“备案运营主体、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ICP)归属机构不是保险机构,为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对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北京银保监局给出了禁止性规定,第一,平台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或保险中介经营行为;第二,平台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展示,或作引人误解的对比宣传;第三,平台不得代收保费,保费与其他经营项目费用合并收取的,应做到实时分账至保险机构所属专用账户。同时,保险机构不得向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保险销售佣金,也不得简单以与保费规模或保单件数挂钩的结算方式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业内人士认为,与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相比,北京银保监局此次发布的《通知》更严,目前部分平台已经不能投保保险,或许是暂时躲避风头,或许要寻求牌照以获得相应身份。
自媒体最受伤?
针对北京银保监局的最新《通知》,业内人士认为,以自媒体为代表的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或将遭受重大打击。
“目前,在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中,有不少是依托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自媒体,其主要功能并非为保险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而是通过比价、宣传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形成流量,促进产品销售,平台的主要收入正是来自于保险机构的佣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严监管环境下,这类平台的生存空间将被极大挤压,甚至难以生存。“保费试算、报价比价这些功能都被禁止之后,自媒体将失去吸引消费者流量的核心武器。”该人士分析道。
“我给家人买保险的时候看过好几家比价平台。保险产品比较复杂、专业,自己一家一家看费时费力,比价平台集合了多家公司的产品,方便进行比较;但另一方面,我也担心从比价平台上看到的信息是否真实,他们提供的比价是否客观。”对于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选购保险,消费者闻茜(化名)对记者表达了她的矛盾心理。在采访中,消费者对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的选购保险的便利性认可度较高,但对于部分平台的捆绑销售、销售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比较烦恼,也希望监管机构能加强治理。
保险机构喜欢和哪些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合作?《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披露信息进行梳理发现,保险比价类、票务类、财富类、旅行社类、汽车类、母子健康类、运动类、科技类公司的网络平台,网络互助平台等是险企合作的重点,网络载体包括微信公众号、APP以及网站等。
根据北京银保监局的《通知》,第三方网络平台将不能继续与在京险企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保险比较、保费试算等合作,如果其他地方的监管继续跟进,那么,以保险科普、保险比较、保险超市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自媒体必将受到极大的打击。
互联网渠道将发生变局
在互联网保险领域,保险公司官网和移动端网络平台、保险专业中介网络平台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几个主要渠道。在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一方面建设自营网络平台,另一方面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作也十分广泛。
从统计数据看,目前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各渠道中占比最高。业内人士表示,北京银保监局《通知》的下发,可能引发互联网保险渠道的变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从互联网财产险市场来看,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渠道以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主。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互联网非车险的贡献度为64.85%,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贡献度为22.77%,保险公司PC官网的贡献度为7.55%,而保险公司移动端的贡献度仅为2.83%。
目前保险业协会尚未公布上半年互联网人身险的数据,但从2018年数据看,有61家人身险公司与第三方渠道合作,全年通过第三方渠道取得保费991.9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规模保费的83.1%。
由此可见,无论是互联网产险还是人身险,第三方网络平台都贡献了重要的力量。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北京银保监局《通知》的实施,不同互联网渠道的格局将发生变化,险企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取得的保费收入将大幅下降。尽管目前只是北京银保监局发布该项政策,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是一个信号,意味着下一步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方向必将更加严格。
目前,针对互联网保险的行业性管理规定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且已于去年10月1日到期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目前尚未出台新的办法。根据银保监会的保险消费投诉数据,2018年共收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10531件,同比增长121%。业内人士表示,新的办法将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严加监管,短期看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取得的保费将下降。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