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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涉农保险业务成重点 优化保险资金投资环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6日 10:31
 龚国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日前出台《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对优化保险资金投资环境。加快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牧业保险,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合农牧业保险发展模式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重点。

    《意见》提出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分类分步推进奶牛保险试点工作。尽快建立由农牧业、保险、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龙头企业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集中资金支持奶牛保险工作的开展,实行三级财政保险费用补贴政策,逐步扩大奶牛保险业务的承保面,健全奶牛养殖业风险保障机制。

    在围绕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牧民增收工程方面,重点对乳、肉、绒蔬菜、水果)、饲草饲料(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六大主导产业提供保险保障,选择重点开展试点。

    此外,还提出必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农牧业保险作为支农支牧方式的创新,纳入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范围、支持政策等。发挥农牧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引导农牧民投保,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牧户参加农牧业保险。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牧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农牧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积极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医疗、意外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引进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加强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险合作的有效途径,将政府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纳入商业化管理,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和意外保险。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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