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保险机构不得收付现金佣金 要通过银行账户划转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9日 09:46
    “保险资金管理相关费用应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现金方式接受或支付佣金。”保监会7日公布的《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强调说。

    《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应严格执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严禁私设账外账。有关资金管理合法收取的费用,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通过银行账户划转。
 
来源:东方早报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