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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办法下月发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0日 09:42
马涛
    境外金融市场将向保险机构敞开更广阔的大门。在近日召开的“中国保险与金融市场论坛”上,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办法》(简称《办法》)计划于下月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据了解,《办法》是在2004年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和《保险外汇资金海外运用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是对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和人民币换汇境外投资行为的总体规范,更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规定的投资领域和品种将比《暂行办法》更加丰富和宽泛。对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除了现有的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和H股等品种外,《办法》将新增政府担保的公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住房抵押贷款甚至金融衍生产品。

    该负责人进一步谈到,对于股票市场的投资范围也将有所扩大。“除了目前投资的H股外,保险资金将来还可以投资伦敦、纽约等成熟金融市场上的股票。”

    这也意味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领域得到空前的拓展。

    4月央行发布“第5号”公告正式放行保险资金涉水QDII,即“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此前保监会有关人士就表示,保监会将与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对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将根据保险业的特点进行相应细化,出台相应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细则。

    虽然《办法》尚未正式出台,保险业的QDII其实已开始启动。今年以来,招行、中行等银行登陆H股,保险公司成为一支活跃的投资力量。除中国人寿和泰康人寿已首批获得QDII资格外,人保财险、中再集团等公司以特批形式参与人民币购汇投资于招行、中行、工行等银行的H股。

    该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通道已打开了,保险机构正开始走向境外市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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