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有关官员日前提出建议,把确定强制保险的权限适当下放,由保险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发挥作用,推进强制保险。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强制保险是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投保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险种,分为商业强制保险和社会强制保险,在立法范围、覆盖面、险种数量、监管制度等方面,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都明显落后。
目前影响我国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有自然灾难、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保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对消除自然灾难所造成的影响有巨大的经济补偿作用,否则会导致当地政府或企业以极大精力处理事故遗留问题,处理不好还易引发不安定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立法对一些高危行业进行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