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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交强险后 又一强制险种--火灾责任险正在酝酿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3日 11:13
    同是火灾命运各异

    国庆期间,记者驱车来到位于泸州长安镇的宫阙酒厂,只见厂房装修一新,工人们正加班加点。

    “去年8月4日,酒厂发生火灾,厂房几乎被夷为平地,还殃及周围老百姓。”处理这次事故赔偿的宫阙酒厂办公室主任吕享奎告诉记者,“没想到,当初29000元的保费让厂子活了过来。火灾全部损失400多万,保险公司的赔付冲抵了一大半。”吕主任说。

    同是去年8月,29日的一场大火让泸州沱江鞋城的上百家销售商损失惨重。因投保额与实际需要赔付金额差距甚大,以至于鞋城老板将赔付希望寄托于政府。

    是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是政府“兜底”,泸州市积极引导,率先在全国将火灾责任险推上强制之路。

    泸州“强制”中求变

    今年3月24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出台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通知,泸州市政府积极引导,到10月9日,全市上百家新开业的单位无一例外,都在中国人保财险泸州市分公司投保火灾责任险。有切肤之痛的宫阙酒厂,除火灾责任险之外,意外伤害责任险、意外公众责任险、车险、财产险悉数买下,一下投入保费82000元,保额达到3500万元。

    中国人保财险泸州市分公司也因势利导,推出适合个体户、中小企业,农家乐各个等次,加油站、歌城、酒厂等各个类别的险种,保费从1500元到3000元不等,但保额最多可达160万。泸州老窖只火灾责任险就投保10000元,保额达到1000万元。

    政府让位市场是大势

    省公安厅、四川保监局5月发出在全省推进火灾责任险的通知,明确在成都、德阳、广安和泸州开展此项试点,并要求各地在试点时学习和借鉴泸州经验。

    四川保监局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评价,火灾责任险走上强制之路,是改变火灾发生后由政府善后这一尴尬局面的有效途径,不仅可以为全省挽回近5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更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权益与责任对等的公平原则。但要充分发挥它的经济补偿功能,还有赖于像交强险那样由地方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

    对责任险一直比较关注的中国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责任信用保险部总经理何云强透露说,自省公安厅、四川保监局5月份发文以来,攀枝花、南充、德阳、成都、泸州在人保投保此险种的客户已有257家,保额达到3.31亿元,呈迅速放大之势。他透露,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修改的消防法中,有望将此险种列为强制险种。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