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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6起"车祸"忽悠保费63万 农民领刑13年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3日 10:27
    一年多时间,投保的轿车发生了6起交通事故,是什么造成的?谜底——贪念。

    昨日,炮制这6起虚假交通事故的禹州市农民李志军,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8月7日,23岁的李志军,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以魏某的名义为其购买的豫D90876普通型桑塔纳轿车投保。

    投保不久,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就接到李志军的理赔申请:8月26日晚8时,他投保的轿车在禹州市郑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李志军递交的理赔申请,附有“禹州市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材料。

    十几天后,李志军从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领走了保险金14.3万余元。

     2004年9月20日,李志军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公司,为其购买的豫AL8557普通型桑塔纳轿车投保。

    一个多月后,李志军的理赔通知书送到了中国人保郑州金水支公司。原来11月9日20时,李志军投保的车在禹州市郑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审核了李志军的理赔材料后,于同年12月13日支付其保险金9.9万余元……

     2005年11月17日,李志军来到中国人保公司郑州分公司办事,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办案人员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

    据李志军交代:这些交通事故都是他凭空捏造的,“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材料也系伪造。

    据了解,通过捏造6起交通事故,一年多时间,李志军共骗取中国人保公司郑州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保险金共计63.3万余元。 (转自 河南商报)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