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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领10万满期返还金 光大否认健康险打擦边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6日 07:27
安明静
    以“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为最大特点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该办法出台之后第一个快速反应、推出新健康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6年8月28日推出了以“康顺无忧”为主的系列新重疾险种。

    在光大永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宣传单上,我们看到这样的例子:30岁的郝先生投保保额为10万元的《光大永明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年缴保费3859元,共缴纳20年,郝先生70岁之前可获得的保障为:满期返还金(70岁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40种)10万元,癌症额外给付金2万元,高残保证金10万元,身故保证金10万元。

    郝先生在70岁所领取的10万满期返还金是否属于光大永明的生存给付责任呢?是否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光大永明产品精算部经理邹辉表示,这款产品已经经过了保监会备案,设计上并不存在打制度擦边球的情况。

    邹辉解释,这款康顺无忧保险计划是一个组合,即通过一个两全险的主险和附加险,把两个产品捆绑到一起来进行销售。一方面,真正满足了客户保障的需要,另一方面,客户同时能够得到这种信息的返还。客户可以选择单纯保障的保险产品,也可以选择内含储蓄成分的保险计划。还附有多种保障选择权,例如附加女性疾病保障、生育保障、保费豁免和独特的家庭保单选择权等。一方面可以真正满足客户保障的需要,另一方面,因为是两个产品,所以也不违反监管机关的规定。
 
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