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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一周回顾:市场、个体相得益彰 谱写和谐交响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8日 14:57
 

    社区首诊2010年前实行  医保报销将高于大医院

    7日,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国家鼓励居民到社区卫生机构享受医疗服务,卫生部拟拉大大医院和社区看病报销的比例档次,届时,到社区看病报销比例将比到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高。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充分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蒋作君说,卫生部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都要有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还要有中药房。

    四.业界声音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构建和谐社会保险大有作为

    日前,以“和谐社会构建与保险业发展新跨越”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论坛并作重要讲话。她指出,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通过保险途径构建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救助需要帮助的群体,减轻政府、社区和个人经济负担和损失;构建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调节、补偿各种灾害事故由于经济赔偿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摩擦,熨平不安定因素,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平安建设,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构建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构建科学的社会管理机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构建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能够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征兆,在风险爆发前提出预警,同时有助于预防大量危险事故的产生,减少灾害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损失。

    顾秀莲指出,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服务;大力发展妇幼保险,为妇女儿童提供保护和服务。要多方协作,推动我国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应通力协作,整合资源,共同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和谐社会是一台交响乐,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在这一进程中,保险业能够发挥重要而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它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润滑剂和助推器。中国人寿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多年来在保监会的正确指引下,在着力加快自身改革发展的同时,按照吴定富主席提出的“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要求,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承担行业和社会责任,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服务全局过程中,“十五”期间中国人寿也实现了自身发展的一个重大跨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我们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

    一周重点关注

    一.保险公司治理

    保监会细化保险公司治理规则  独立董事明确定位

    8月,各家保险公司收到了四项有关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具体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这些细则包括《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

    这些细则是为配套年初保监会推出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性文件————《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而起草的。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公司治理处负责人罗胜透露,此四个配套办法将在广泛听取保险公司意见后,再行修订,快的话,可能在一个月后正式推出。

    独立董事明确定位

    独立董事的设置,可以说是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管控的一道外部防线。

    在此次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保险公司的独立董事设置、任免、权力和义务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此次推出的另三个办法,重点之一就是构建一种立体的风险防范结构,从多个层次和角度阻断风险。在《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保险公司治理四管齐下

    随着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大限的来临,其他金融机构感觉到了山雨欲来的气势,保险业也逐步加快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在今年2月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下发后,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昨天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披露,目前保监会已制定完成《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多项配套规章制度,下一步还要出台关于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合规责任人、高管人员培训、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在这几项配套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等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二.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保监会:保护性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保监会近期将出台《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规范农村市场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保护性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保监会人身险制度处处长龚贻生昨日表示,农村市场潜力很大,但也非常脆弱,《通知》旨在对农村市场进行保护性开发,防止游击队式的营销队伍对市场带来杀伤。

    据悉,农村市场的准入门槛将比一般规定更高,保险公司在当地要有机构,或者能够保证服务,同时不能有处罚记录。由于是特殊阶段的监管措施,保监会不希望农村市场一味垄断,但也不能过度竞争,预计市场主体将稳步增加。

    强化全程服务意识  农村人身保险规范办法将出台

    针对农村市场的脆弱性,保险监管部门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出台《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在6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需要进行“保护性的开发,提高市场机构的准入门槛”。

    他强调,要规范农村市场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打击和防止误导行为。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可能后果很严重。如果恶性开拓市场,就会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性行为,破坏市场资源。

    他建议,针对产品单一问题,尽快下发《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公司加强产品创新,开发条款简明、缴费灵活、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简易人身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农村人身保险产品,并进行地域性差别费率试点。

    他表示,针对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农民工输入集中地,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全国集中管理优势,强化全程服务意识,推行快捷理赔、无忧理赔,尤其是异地理赔服务。

    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初具规模

    中国保监会今天向媒体宣布,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保费增长迅速,保险业在农民工保险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国内各家主要中资寿险公司都开展了农村人身保险业务,较受农民欢迎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意外险、少儿教育储蓄型保险、健康险等;现有农村网点超过14000个,覆盖全国30%以上的乡镇。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