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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首诊2010年前实行 医保报销将高于大医院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8日 09:22
刘墨非
    昨天,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国家鼓励居民到社区卫生机构享受医疗服务,卫生部拟拉大大医院和社区看病报销的比例档次,届时,到社区看病报销比例将比到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高。

    社区医保

    报销比例将更高

    蒋作君说,卫生部将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让百姓都去社区医院看病。包括要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到医保定点医院中。另外,参保人员要选择一到两家社区卫生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另一项比较实的措施就是适当拉大大医院和社区看病报销的比例档次。”蒋作君说,能在社区看的病,如果到大医院去看,报销的比例就要低一点,到社区看则报销比例高一点。此外,为了吸引居民到社区看病,中央财政也拿出了专项资金进行培训,鼓励大医院的医生到社区卫生指导与服务。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10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首诊

    2010年前实行

    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88%的市辖区和一些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国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000个。

    首诊制就是患病先到社区,由社区医生来把关,社区解决不了的再到大医院。蒋作君介绍说,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开展了社区首诊,这种分级医疗的模式,主要是为了理性地利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合理降低医疗成本和医疗费用。蒋作君认为,到2010年各方面条件比较完善了,大部分地方应该可以建立社区首诊制,这是发展社区卫生的努力方向,只有做到首诊,才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但目前还只能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社区医院

    坚持非营利性质

    目前我国私人性质的社区卫生机构比较少,蒋作君认为,主要原因是办医院是营利性的,社区卫生服务则是非营利性的,所以私人开办社区卫生机构的积极性没有那么高。

    “社会力量参加社区卫生服务我们是鼓励的,在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里也明确规定,准入条件都是一样的,只要符合条件,社区卫生布局比较合理,都是能够得到批准的。”“不管哪个办,社区卫生机构的性质都是非营利性的。”蒋作君强调,为了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卫生部门也将实行多项措施,包括确保政府补助到位、内部运行机制正确和加强监管等。

    中医诊室

    社区医院全配备

    在谈到社区医院的设置时,蒋作君表示,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标准,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有6名全科医师,9名注册护士,一个中心至少要有1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临床类别医师,还有1名中级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1名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同时社区提倡用一些基本的、适宜的设备,面积要求则是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为150平方米。一般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不提倡设立病床。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充分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蒋作君说,卫生部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都要有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还要有中药房。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