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出台加快农村养老保险的意见,农村养老保险面临四大调整。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大调整分别为:一是筹资方式调整。我市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助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帐户为主的管理制度,每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投保农民进行定额补助。到2010年全市适龄农民参保率要达到100%;二是限定缴费最低标准,保证参保农民的保障水平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对符合条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要依法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农保,保障水平应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四是农保经办机构列入财政拨款,农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续保达4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60.3%,收取保险费1.88亿元,已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