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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开征个人所得税 寿险业遭遇税收冲击波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09日 14:54
袁满
    “一旦征税,可能引发分红保险退保风潮。”作为国内最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刘家德的担心代表了整个行业当下一刻的忧虑。

    分红保险占有中国寿险市场近60%的份额,如今这些曾以免税名义出售的产品遭到越来越多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文件,取消了长期寿险在报批税收优惠期间的免税待遇,改为营业税先征后退。

    “保险公司对这些税收政策的新动向反应非常强烈,”保监会人士表示,“对大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巨额的税务支出,对于小公司,则会造成现金流紧张。”

    分红险开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人能够明确地说出到底是从哪个地区开始的,但是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已经陆续有广州、哈尔滨、新疆等十几个省市地区的地税部门向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要求,对分红险的保单红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没办法,虽然公司很不情愿,但征税具有强制性,所以投保人在这些地区拿到的红利只能是原来红利的80%,公司在把红利打到客户的银行账户时,直接由银行扣缴。”某合资保险公司财务副总监说。

    事实上,我国税收有关政策从未明确分红险红利是否征税。分红保险自诞生之日起,一直默默享有免税的待遇。这一点甚至成为众多保险代理人推销产品时的招牌。

    令寿险业人士担心的是,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会阻碍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甚至可能引起退保风潮。

    因为,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加息0.27个百分点,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已达2.52%,明显超过分红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2.50%。分红保险的收益率优势仅在于免税一项上,一旦政策明确对分红险征税,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

    “一旦客户发现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当初的预期,很有可能会退保。”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说。

    在他供职的这家新公司,保费收入的85%来自分红保险,而即便在中国人寿、平安寿险这样的老公司,分红保险也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

    “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先把征税行动暂停。”保监会人士说。

    而在他看来,分红保险根本不应该成为征税对象。“分红保险的‘分红’,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分红’不是一个概念,”他说,“分红保险的红利由三部分构成——死差、费差和利差,前两项是保险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下多收的保费,理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返还给客户,只有第三部分是真的投资所得。”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则认为,参照国外经验,出于对个人福利计划的支持,分红保险大多免税,在国内即便要征收也应该只针对第三部分的收益。而且,在中国,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本身就是税后收入,如果再对保单收益征税,就存在双重收税问题。

    对此,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则认为免税“理由不够充分”。该人士指出:“中国本身的税制是古典税制,就存在双重征税的模式,如果对保险业实行单一税制就是对其他行业的不公平。”

    营业税先征后退

    分红保险因政策模糊而引发分歧,长期寿险的营业税压力则直接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的一项新规定。

    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对1年期以上长期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一直以来,长期寿险产品在免税报批环节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但今年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没有获得正式免税批准之前,对相关保险产品的营业税先征后退。

    “退税并不是立刻返还现金,而是在产品获批成为免税产品后,拿先前已缴的税去抵扣应缴税的险种的税费,由此间接实现退税。”某寿险公司财务总监解释道。

    这家寿险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依照这种退税方法,该公司最快也要4到5年才能将最初多缴纳的税款全部抵扣回来。而且,前提是该公司未来只推出一项新产品,该产品在6个月后就获得免税批准。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