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方式
(一)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其他非LOF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到代销机构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定期扣款自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成功后的第一个定期扣款日开始。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设金额级差。
七、交易确认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月实际扣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适用费率
除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外,其他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申请,如累计投资期限达到一定年限(或期次)、单期申请投资金额达到一定金额规定、定期定额申购期限内逢基金费用优惠期、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申请等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保留对此类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T+2日起可办理基金的赎回。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同于日常申购费率,并按相同方式处理。如有优惠以公告为准。
参与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代销机构在为客户办理定期定额业务时适用原有公告费率。(具体见2003年8月22日<<关于开办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九、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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