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末,旋极信息应收账款第二大客户为“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对应欠款余额高达726.5万元,且账龄为1年以内,这也就意味着旋极信息针对“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的含税销售收入至少不应当低于此金额。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根据销售收入数据披露,“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并未曾现身于2011年度的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这也就意味着旋极信息当年针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不可能超过同期排名第五位的客户“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对应的633.33万元,这与该公司对“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的应收账款余额相比少了近百万元。
试问,凭借着不超过600余万元的销售收入,怎么可能产生于超过700万元的应收账款呢?这如何能够令人相信旋极信息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销售数据和应收账款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这也给旋极信息蒙上了一层涉嫌“造假上市”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