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经公司对于前期披露财务数据的认真检查,发现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部分财务数据前期披露的错误,下述差错仅影响个别客户披露金额,对于公司整体收入确认和财务状况整体披露无影响。详细情况如下:
一、201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
公司半年报营业收入总额以收入明细账为基础汇总取得,但在统计前五大客户收入时,需要由专人将主要客户的收入逐笔择取,再进行加和统计。由于人为的工作疏忽,在统计公司201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过程中,误将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3笔收入中的2笔收入重复择取,造成了该2笔收入的重复加总。
该统计失误仅影响该客户在2012年半年报前五大客户中披露的收入金额,对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层面的收入、利润均不产生影响。现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原披露内容
119-120页合并报表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中国 农业银行( 601288 ) 股份有限公司 | 31,054,079.11 | 21.54%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12,082,051.27 | 8.38% |
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 4,630,407.04 | 3.21%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4,611,196.62 | 3.2% |
中国电子集团第十研究所 | 4,610,815.00 | 3.2% |
合计 | 56,988,549.04 | 39.52% |
143 页母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054,079.11 | 29.34%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12,082,051.27 | 11.42%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4,611,196.62 | 4.36% |
XXXX(保密单位) | 3,975,000.00 | 3.76% |
XXXX(保密单位) | 3,504,539.94 | 3.31% |
合计 | 55,226,866.94 | 52.19% |
2、更正后内容
119-120 页合并报表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054,079.11 | 21.54%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6,998,290.60 | 4.85% |
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 4,630,407.04 | 3.21%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4,611,196.62 | 3.2% |
中国电子集团第十研究所 | 4,610,815.00 | 3.2% |
合计 | 51,904,788.37 | 36.00% |
143 页母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054,079.11 | 29.34%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6,998,290.60 | 6.61%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4,611,196.62 | 4.36% |
XXXX(保密单位) | 3,975,000.00 | 3.76% |
XXXX(保密单位) | 3,504,539.94 | 3.31% |
合计 | 50,143,106.27 | 47.38% |
以上纰漏仅限于2012年半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在出具2012年年报时,公司对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仔细甄查,2012年年报披露中不存在以上问题。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
经公司自查,发现2013年上半年将归属于客户“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的预收款19.42万元认定为“西安航天恒星科技(002132)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收款,并在半年度报告时冲抵了“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2013年上半年“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应为572.33万,实现收入491.56万元。
公司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应收账款前五位单位情况更正如下:
1、原披露内容
85页应收账款(合并)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7,425,058.29 | 1年以内2,605,597.29元,1-2年4,819,461.00元 | 9.05% |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 客户 | 5,529,059.99 | 1年以内 | 6.74% |
上海航天计算机技术研究所 | 客户 | 5,011,440.00 | 1年以内 | 6.10%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3,974,400.00 | 1-2年 | 4.84% |
XXXX(保密单位) | 客户 | 3,968,800.00 | 1年以内3,247,965.30元,1-2年720,834.70元 | 4.83% |
合计 | -- | 25,908,758.28 | -- | 31.56% |
119 页应收账款(母公司)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7,425,058.29 | 1年以内2,605,597.29元,1-2年4,819,461.00元 | 7.17% |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 客户 | 5,529,059.99 | 1年以内 | 5.34%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3,974,400.00 | 1-2年 | 3.84% |
XXXX(保密单位) | 客户 | 3,968,800.00 | 1年以内3,247,965.30元,1-2年720,834.70元 | 3.83% |
西安飞豹机电有限公司 | 客户 | 3,100,253.86 | 1年以内2,462,231.78元,1-2年638,022.08元 | 2.99% |
合计 | -- | 23,997,572.14 | -- | 23.17% |
2、更正后内容
85 页应收账款(合并)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7,425,058.29 | 1年以内2,605,597.29元,1-2年4,819,461.00元 | 9.05% |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 客户 | 5,723,299.99 | 1年以内 | 6.97% |
上海航天计算机技术研究所 | 客户 | 5,011,440.00 | 1年以内 | 6.10%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3,974,400.00 | 1-2年 | 4.84% |
XXXX(保密单位) | 客户 | 3,968,800.00 | 1年以内3,247,965.30元,1-2年720,834.70元 | 4.83% |
合计 | -- | 26,102,998.28 | -- | 31.80% |
119 页应收账款(母公司)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北京联合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7,425,058.29 | 1年以内2,605,597.29元,1-2年4,819,461.00元 | 7.17% |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 客户 | 5,723,299.99 | 1年以内 | 5.53% |
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 | 客户 | 3,974,400.00 | 1-2年 | 3.84% |
XXXX(保密单位) | 客户 | 3,968,800.00 | 1年以内3,247,965.30元,1-2年720,834.70元 | 3.83% |
西安飞豹机电有限公司 | 客户 | 3,100,253.86 | 1年以内2,462,231.78元,1-2年638,022.08元 | 2.99% |
合计 | -- | 24,191,812.14 | -- | 23.37% |
公司在2013年年报审计时对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金额进行了仔细核对,2013年年报中所涉及的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收入金额均准确无误,公司不存在任何虚构资产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信息披露问题主要系公司在统计部分数据时由于手工统计失误造成的,以上问题仅涉及2012年半年报和2013年半年报的相关数据,在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中均不存在。公司在2013年四季度进行了ERP的升级改造,加强了对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了公司财务电算化水平,减少人为统计误差。
公司董事会对于由此更正给投资者和报告使用人员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传递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关媒体报道澄清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4年4月13日,部分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旋极信息(300324)大客户消失应收款招股书存矛盾”的报道,主要涉及事项如下:
事项一:莫名其妙的应收款
根据旋极信息2013年年报和半年报数据,年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位列期末余额第一位的是“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应应收账款余额高达793.49万元,而在半年报当中,旋极信息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52.91万元,这对应着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在2013年下半年中新增了240.58万元。报道质疑公司应收账款来源及真实性,是否涉嫌虚构资产。
事项二:神秘消失的大客户
根据旋极信息2012年年报和半年报,主要客户“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年上半年以1,208.21万元的销售金额排名第二位;但在披露2012年年报时,这家客户全年的销售金额降到699.83万元,排名在第五位。报道质疑公司是否定期报告披露有误,如定期报告披露无误是否涉嫌虚增收入或虚构资产。
事项三:招股说明书中的销售矛盾
截至2011年末,旋极信息应收账款第二大客户为“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对应欠款余额达726.5万元,且账龄为1年以内。该客户未现身于2011年度的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由此,报道对于公司销售数据和应收账款数据之间的匹配性提出疑问。
二、澄清说明
针对报道中所述事项,公司对于前期披露财务数据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部分财务数据前期披露的错误,主要系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所致,仅影响个别客户披露金额,对于公司整体收入确认和财务状况整体披露无影响。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对报道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做出如下说明:
(一)经自查,我司2013年上半年将归属于客户“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的预收款19.42万元认定为“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收款,并在半年度报告时冲抵了“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013年上半年“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应为572.33万,实现收入491.56万元。截至2013年末,“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93.49万元,对应收入684.75万元。因此,2013年下半年,公司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1.16万元,并非质疑中所提及的240.58万元,2013年下半年该客户新增收入与应收账款匹配。
公司在2013年年报审计时对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金额进行了仔细核对,2013年年报中所涉及的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收入金额均准确无误,公司不存在任何虚构资产的行为。
(二)公司半年报营业收入总额以收入明细账为基础汇总取得,但在统计前五大客户收入时,需要由专人将主要客户的收入逐笔择取,再进行加和统计,因此出现了人为的工作疏忽,在统计公司201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过程中,误将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3笔收入中的2笔收入重复择取,造成了该2笔收入的重复加总。该统计失误仅影响该客户在2012年半年报前五大客户中披露的收入金额,对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层面的收入、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以上纰漏仅限于2012年半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在出具2012年年报时,公司对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仔细甄查,因此2012年年报披露中不存在以上问题。
(三)本公司经检查,公司2011年主要客户“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的收入与应收账款配比,应收账款真实、准确无误。
三、公司财务ERP系统升级说明
以上信息披露问题主要系公司在统计部分数据时由于手工统计失误造成的,以上问题仅涉及2012年半年报和2013年半年报的相关数据,在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中均不存在。公司在2013年四季度进行了ERP的升级改造,加强了对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了公司财务电算化水平,减少人为统计误差。
四、其他说明
1、2014年4月13日部分媒体刊登的关于“旋极信息大客户消失应收款招股书存矛盾”的报道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主要系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所致,公司对于由此事件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公司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并欢迎媒体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对于广大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监督表示感谢。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14年4月16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