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二次分配手段。今年2月下发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从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视角看房产税,有两个问题无法回避。
其一,针对增量还是存量?针对增量,固然能减少改革阻力、便于试点和扩容起步;但如果长期回避存量,则可能造成既得利益固化。
其二,新增税收用于何处?国际经验表明,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应该缩减、控制,而所得税、房产税等直接税可以逐步开征。但现在社会对新增税种有抵触,离真正的公共财政还有差距。有人甚至担心房产税成为“苛捐杂税”,会助长“吃饭财政”。
试点阶段,房产税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应该说这是临时性的制度安排。一些专家建议,扩容以后,必须要就其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出长远的制度设计。
2003.8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确定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搞活住房二级市场。
2005.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6.5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房屋全额征收营业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07.8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
2008.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二手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由5年改为2年;首套房和二套房享受贷款优惠。
201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10.4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3.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二手房交易的个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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