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喜茶加盟店试用1个月无合同直接被开除?老板称该员工多次请假,已赔偿

2024-10-17 16:52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马欣)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男子在喜茶加盟店试用1个月无合同直接被开除?老板称该员工多次请假,已赔偿

2024年10月17日 16:52    来源: 新黄河客户端    

  近日,有网友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文投诉称,自己在广西岑溪的一家喜茶加盟店工作,在试用期满五天后被无端辞退,且试用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0月16日下午,新黄河记者电话联系到该网友涂先生。据涂先生介绍,他于9月2日开始在喜茶加盟店(岑溪大广场江边店)上班,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直到10月12日,涂先生因有事需要请假,向店长说明情况后,被店长告知“不用来了”,直接将其辞退。随后涂先生向有关部门反馈了此事。

  16日下午,新黄河记者电话联系到该店老板梁先生,梁先生称店长辞退涂先生是因为涂先生多次请假,店长只是出于本职工作,试用期确实未与涂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相应的赔偿已经补给了涂先生,双方也已经私下调解好了。

  对此,涂先生则表示,他在15日虽然收到该店发来的工资和赔偿,但金额与自己计算的有差距,而且自己也没有多次请假,对于店长的解释不能接受。

  试用期满5天后被辞退,且不签订劳动合同?

  涂先生是岑溪本地人,8月底他通过网络招聘来到喜茶(岑溪大广场江边店)面试,店长告诉他有三天的试工期,如果双方觉得满意,就可以进入到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若试用期双方都满意便可以正式入职,双方口头约定好试用期的薪资为2800元。9月2日,涂先生开始上班。“这家喜茶店是新开的,2日是试营业,6日才开始正式营业。这期间经历了中秋节和国庆节,双节还是很忙的。”涂先生称,10月10日和11日是他的休息日,但是由于家中临时有事,12日当天上班前他便向店长请了12日的假,但得到的回复是“不用来,到时候工时会给你算好。”

  涂先生被辞退了。随后他向店长讨要说法,店长称是因为他请假太多次所以才被辞退,但涂先生并不认可,“我此前请过一次两个小时的假,工时我补回来了。还有一次是申请的调休,但是给我记的是请假。再就是12号这天。”涂先生认为,是因为双节过了门店没那么忙了,所以他才会被辞退。

  涂先生称,工作了一个多月,店长从未提及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儿,如今又被辞退,他感到很委屈。10月14日,涂先生向国家信访局反馈了该情况,目前此事已被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正在调查当中。10月15日,该店老板联系到涂先生,希望能够私下解决此事。15日晚,涂先生收到了由该店发放的工资和赔偿。但他表示,金额与自己计算的有差距。涂先生称,他现在的诉求是,希望该店按照规定的赔偿金额补给他,同时希望店长向他道歉。

  加盟店老板:员工因多次请假被辞退,未签订合同但给了赔偿

  16日下午,新黄河记者电话联系到该店老板梁先生,梁先生称店长辞退涂先生是因为涂先生请假太多次,店长只是出于本职工作,“店里也有店里的规章制度,这才一个月,他就请了好几次假,一次是外出两个小时,还有一次是他临时申请调休,店长按请假给他算的,12号他又请假,而且是在已经休息了两天的情况下。”梁先生称,试用期确实未与涂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相应的赔偿已经发给了涂先生。“十月(试用期之后)他上了5天班,我按三倍工资赔偿给他了。劳动合同此前已经拟好了,一直没顾上签。”梁先生称,他此前联系到涂先生,双方已经私下调解好了。针对涂先生希望店长道歉的要求,梁先生表示店长只是在履行本职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试用期间,应该如何避免劳动纠纷?上海市汇业(西安)律师事务所毛纪向新黄河记者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实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即使处于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也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外,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明确要求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毛纪表示,针对涂先生的情况,涂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记者 孙敏)

 

 

(责任编辑:马欣)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