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拟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股价涨停

2024-07-16 15: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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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拟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股价涨停

2024年07月16日 15: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6日讯 金龙汽车(600686.SH)今日涨停,股价收报9.85元,涨幅10.06%。

  金龙汽车昨晚发布《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金龙全球化商旅客车平台开发项目。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出具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2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金龙汽车同日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5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134.7702万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30.89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904,799.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630,701.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274,098.69元。募集资金于2020年1月23日到账。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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