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去年业绩降现金流转负负债32亿 员工数降3年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25日,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铎、王立泉。彩虹新能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58,7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分别用于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上饶超薄高透光伏玻璃一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3,191.91万元、224,511.28万元、251,850.90万元、206,706.2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8,378.58万元、216,966.05万元、246,178.63万元、204,848.1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678.63万元、7,408.51万元、20,161.93万元、16,260.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129.80万元、9,314.20万元、21,966.17万元、16,260.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487.01万元、-5,735.18万元、7,428.39万元、15,749.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3.14万元、35,703.01万元、39,921.64万元、-53,789.6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1,805.46万元、180,204.86万元、212,275.81万元、139,774.46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62、0.83、0.86、0.68,净现比分别为0.18、4.82、1.98、-3.3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662.69万元,上述累计亏损主要系公司转型前业务形成的亏损。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3%、8.81%、19.53%和21.21%。其中,光伏玻璃毛利率分别为14.42%、12.91%、27.41%、21.21%,可比上市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0.40%、24.45%、37.95%、28.35%。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467.76万元、53,274.57万元、26,441.11万元、36,051.7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223.47万元、48,777.94万元、24,771.34万元、34,23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40%、21.73%、9.84%、16.5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56,602.58万元、57,671.53万元、47,344.80万元、40,149.88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5,021.11万元、25,900.77万元、24,951.35万元、35,472.22万元。
经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37847.16万元、132350.24万元、97067.49万元、109858.3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506,385.69万元、529,963.59万元、528,803.03万元、512,913.20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84,129.99万元、500,166.94万元、354,174.89万元、320,943.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5.60%、94.38%、66.98%、62.57%,流动比率分别为0.49倍、0.46倍、0.74倍及0.8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5倍、0.42倍、0.68倍及0.73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报告期内,彩虹新能流动比率持续低于0.9,速动比率持续低于0.8,说明偿债能力弱。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司员工人数下降,分别为2,224人、2,069人、2,007人、1,844人。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光伏玻璃原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23%、76.77%、80.30%、78.95%。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93%、79.30%、80.58%、82.29%,产销率分别为100.90%、94.14%、91.10%、93.32%。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彩虹新能及控股子公司受到7次行政处罚。此外,公司及其子企业存在2起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 募资20.00亿元
彩虹新能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光伏玻璃外,公司还曾从事光伏组件、新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等业务,2020年末公司转让了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光伏业务产品(光伏玻璃、光伏组件)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发电领域,新材料业务产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主要应用于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及电动汽车领域。报告期内,光伏玻璃是公司的主要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彩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3,153,400股内资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5%,并通过瑞博电子间接持有公司7,556,500股H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彩虹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0,709,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3%。彩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电子通过彩虹集团、瑞博电子、中电彩虹及中电金投合计持有公司132,074,2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中国电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国务院持有其100%的股权。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核心业务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国务院认定的以网信产业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中国电子自身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彩虹新能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8,7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铎、王立泉。
彩虹新能拟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其中150,000.00万元用于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上饶超薄高透光伏玻璃一期项目、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去年业绩下降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3,191.91万元、224,511.28万元、251,850.90万元、206,706.2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8,378.58万元、216,966.05万元、246,178.63万元、204,848.1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678.63万元、7,408.51万元、20,161.93万元、16,260.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129.80万元、9,314.20万元、21,966.17万元、16,260.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487.01万元、-5,735.18万元、7,428.39万元、15,749.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3.14万元、35,703.01万元、39,921.64万元、-53,789.6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1,805.46万元、180,204.86万元、212,275.81万元、139,774.46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62、0.83、0.86、0.68,净现比分别为0.18、4.82、1.98、-3.31。
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662.69万元,上述累计亏损主要系公司转型前业务形成的亏损。
招股书称,尽管公司聚焦光伏玻璃主业后盈利能力已得到改善,但完全弥补累计亏损仍需要一定时间。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完累计亏损前,无法向投资者分红。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下滑或不能实现持续盈利、尽快弥补累计亏损,可能对公司投资者构成不利影响。
光伏玻璃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3%、8.81%、19.53%和21.21%。
公司各产品中,光伏玻璃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光伏组件及新材料产品毛利率较低或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产品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同时2020年末公司转让4家子公司股权,进一步聚焦光伏玻璃业务,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不断上升。
其中,光伏玻璃毛利率分别为14.42%、12.91%、27.41%、21.21%,可比上市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0.40%、24.45%、37.95%、28.35%。
去年应收款11亿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467.76万元、53,274.57万元、26,441.11万元、36,051.7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223.47万元、48,777.94万元、24,771.34万元、34,23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40%、21.73%、9.84%、16.5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0、3.90、6.85和7.01,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6.70、6.44、6.56、8.2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56,602.58万元、57,671.53万元、47,344.80万元、40,149.88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5,021.11万元、25,900.77万元、24,951.35万元、35,472.2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71,623.68万元、83,572.29万元、72,296.16万元、75,622.10万元。
经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37847.16万元、132350.24万元、97067.49万元、109858.31万元。
去年末资产51.3亿元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506,385.69万元、529,963.59万元、528,803.03万元、512,913.2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03,377.72万元、208,747.29万元、231,156.76万元和217,287.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16%、39.39%、43.71%和42.36%。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
其中,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6,054.67万元、40,544.82万元、71,790.93万元和70,210.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81%、19.42%、31.06%和32.31%。
资产负债率62.6% 偿债能力弱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负债总额分别为484,129.99万元、500,166.94万元、354,174.89万元、320,943.42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46,757.71万元、66,075.32万元、67,519.15万元、94,280.9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4%、14.48%、21.60%、35.4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5.60%、94.38%、66.98%、62.57%,流动比率分别为0.49倍、0.46倍、0.74倍及0.8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5倍、0.42倍、0.68倍及0.73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48.70%、43.89%、37.44%、35.31%,流动比率分别为1.14、1.20、1.74、2.03,速动比率分别为1.03、1.10、1.61、1.75。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报告期内,彩虹新能流动比率持续低于0.9,速动比率持续低于0.8,说明偿债能力弱。
员工人数逐年下降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司员工人数分别为2,224人、2,069人、2,007人、1,844人。
从员工岗位分布来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产人员1,580人,占85.68%。
从员工教育程度来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中专及以下员工1,07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58.13%。
去年光伏玻璃产能利用率82%
彩虹新能光伏玻璃产线可以划分为热端产线和冷端产线两部分,其中热端产线将石英砂、纯碱等原材料投入窑炉后,经退火线、切割机设备等工序后产出光伏玻璃原片;冷端产线将光伏玻璃原片投入磨边、钢化、镀膜、镀釉等设备后最终产出成品光伏玻璃,一条热端产线可以对应多条冷端产线。
2018年至2021年,彩虹新能光伏玻璃原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23%、76.77%、80.30%、78.95%。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93%、79.30%、80.58%、82.29%,产销率分别为100.90%、94.14%、91.10%、93.32%。
报告期内受到7次行政处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彩虹新能及控股子公司受到7次行政处罚。
咸高环罚字[2018]20号显示,2018年10月9日,陕西新材料高温烧结产生的颗粒物直接排放,未安装袋式除尘设备,被咸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分局罚款3.00万元。
陕D高新环罚[2020]15号显示,2020年12月15日,陕西新材料未开展VOCs废气监测,被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罚款2.00万元。
张环罚字[2018]228号显示,2018年7月24日,江苏永能因废机油露天堆放、未设置规范的“三防”措施罚款5万元;危险废物未按国家规定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罚款8万元;生产经营产生的氢氟酸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罚。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对其罚款31.00万元。
张公(塘市)行罚决字[2018]3117号显示,2018年8月28日,江苏永能购买的7,000公斤浓度为69%的硝酸,未按规定在购买后5日内将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的流向向公安机关备案,被张家港市公安局罚款0.1万元。
陕J环罚[2021]13号显示,2021年1月19日,延安新能源2020年8月份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被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00万元。
陕环罚字[2021]12号显示,2021年9月27日,延安新能源玻璃镀膜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系统继电器无电源,UV光氧净化器未使用;库区部分危废未设置标识;监测口点位设置不规范,被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罚款13.00万元。
合环新站罚字[2022]5号显示,2022年3月7日,合肥光伏烟囱截面积系统设置与实际不符,未正常使用自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被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9.00万元。
存在2起2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诉讼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彩虹新能及其子企业存在2起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一)公司诉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合同违约纠纷
2016年3月22日,公司以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LDK”)违反双方签署的六份太阳能镀膜玻璃《采购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为由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赛维LDK支付货款1,701.92万元、违约金8.5万元及上述款项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6年5月4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赛维LDK破产重整一案,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已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其对赛维LDK的债权,赛维LDK管理人认定金额为1,592.43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赛维LDK尚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尚未获得债权清偿。公司2019年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陕西新材料、公司合同违约纠纷
2020年8月12日,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新”)以陕西新材料违反双方签署的《产品加工协议》项下义务为由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陕西新材料签订的《产品加工协议》,判令陕西新材料赔偿其损失4,563.8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21年1月8日,江苏东新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30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出具《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981民初4955号],判决驳回东新能源的诉讼请求。判决书显示:“东新能源在履行《产品加工协议》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按约交付产品或代为销售后返还货款,也没有按约返还原材料,在结算冲抵欠付彩虹新材料公司货款后,东新能源未主动履行义务。”
2022年1月21日,东新能源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在二审审理中。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