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今年上半年两家子公司亏损、一家子公司净利同比下滑67.55% 有子公司曾牵涉劳动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
泰永长征今年半年报呈现营收、净利双增长的成绩。然而,其多家子公司却“拖后腿”,其中有两家子公司呈现亏损,一家子公司净利同比下滑近七成。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家子公司中,有一家子公司曾牵涉劳动纠纷而被列为被执行人。
两家子公司亏损、一家子公司净利下滑近七成
根据泰永长征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900.67万元,同比上升5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9.31万元,同比上升25.6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5.16万元,同比上升32.44%。
然而,在这看似稳定增长的业绩背后,泰永长征多家子公司却明显“拖后腿”,有的是接连“拖后腿”。
上述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泰永长征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2.31万元;与此同时,2020年上半年,泰永长征子公司重庆市泰永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一年同期,上述两家子公司同样体现为亏损。泰永长征《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4.59万元;重庆市泰永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97万元。
另外,2020年上半年,泰永长征还有一家子公司净利同比出现大幅下滑。泰永长征《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北京泰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3.71万元,其上一年同期实现的净利润为350.46万元,同比下滑67.55%。
(来源:巨潮资讯网)
根据泰永长征《2020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泰永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均为泰永长征全资子公司。
曾有子公司牵涉劳动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子公司中,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曾牵涉劳动纠纷案,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王广超、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5执4050-4051号,显示,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罗雄、王广超与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23266、232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下事项:一、被执行人支付王广超执行款117652.5元;二、被执行人支付罗雄执行款57328.7元;三、被执行人加倍支付上述两笔款项的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过程中,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信息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单位及全国“总对总”系统进行了查证。在此过程中,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足额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冻结并扣划了178293.92元(含两案执行费2424.72元)。现申请执行人已办理领款手续并书面申请结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23266、232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两案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依法应予以结案。根据裁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执4050-4051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