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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去年营收22亿元应收款9亿 三类经销商现疑云

2020年08月13日 16: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3日讯 天正电气(605066.SH)今日巨量换手,结束此前连续4日涨停走势。截至今日收盘,天正电气报19.77元,涨幅2.92%,换手率56.20%,成交额7.90亿元,总市值79.28亿元。 

  天正电气于2020年8月7日登陆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7100万股,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10.02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洪华忠、刘进华。 

  天正电气发行前总股本为3.30亿股,其中天正集团直接持有9914.7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高天乐直接持有公司6673.06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22%;高天乐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63.05%的出资份额,通过天正集团间接控制公司30.04%的股份。因此,高天乐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0.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高国宣系实际控制人高天乐之父,高啸和高珏系实际控制人高天乐之子,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25.05万股、495.04万股和66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0.38%、1.50%和0.20%。高天乐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高国宣、高啸、高珏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天正电气目前主要从事配电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电源电器和仪表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当前产品线主要为配电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电源电器和仪表电器五大类,各产品线中有多种产品类别。 

  天正电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1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60亿元,其中4.24亿元用于基于中国制造2025方向的低压电器产能扩建项目,1.53亿元用于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832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天正电气本次发行费用合计5106.70万元,其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4009.43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306.60万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216.98万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营业收入分别为21.70亿元、21.42亿元、21.03亿元和22.0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不敌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12亿元、18.88亿元、16.86亿元和17.33亿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914.06万元、1.03亿元、1.38亿元和2.1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亿元、2.11亿元、8611.14万元和2.8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天正电气营收增长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营收增幅分别为-1.29%、-1.84%和4.64%。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正泰电器营收增幅分别为14.21%、16.11%和9.41%;同行业上市公司良信电器营收增幅分别为18.46%、8.38%和29.53%。 

  

  2020年一季度,天正电气营业收入为3.4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7.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8.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7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1.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79.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4.73%。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应收票据(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02亿元、7.66亿元、8.39亿元、9.1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7%、42.26%、45.08%、44.22%,占比较高。 

  其中,各报告期末,天正电气应收账款分别为6.93亿元、5.97亿元、5.94亿元和6.3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95%、45.92%、43.58%和40.8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92%、27.85%、28.22%和28.97%。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5、3.10、3.27、3.2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8.05、8.21、8.45、9.21。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5亿元、2.08亿元、1.85亿元、2.17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89%、15.97%、13.55%和13.92%。 

  同期,天正电气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4、6.95、7.45、7.51,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46、5.59、4.57、4.56。 

  

  同期,天正电气毛利率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26%、26.97%、29.12%和29.6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51%、27.11%、29.11%和30.11%。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5.45%、35.55%、37.42%、37.25%。 

  

  

  近几年,天正电气员工人数持续下滑。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4072人、3930人、3430人和3392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分别为344人、370人、612人和2066人,占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0.14%、10.91%、18.04%和60.91%。 

  按受教育程度来看,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正电气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大专以下学历人数分别为6人、476人、480人、2430人,占总人数比例分别为0.18%、14.03%、14.15%、71.64%。 

  上市前,实控人高天乐曾多次减持天正电气的股权,进行套现。 

  据《壹财信》报道,2016年7月,高天乐向陈志余等68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成交价格为2.67元/股,套现4718.08万元。2017年3月,高天乐向施雷杰等66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成交价格为3.40元/股,套现3788.01万元。2017年6月,高天乐向卢峰等8名自然人转让股权,套现1601.00万元。2018年9月,高天乐向复鼎一期、陈萍、陈玲娣、陈菊庄转让股权,成交价格均为7.58元/股,套现1.60亿元。 

  天正电气制定拟上市战略的同时,实控人高天乐却开启"卖卖卖"模式,报告期内累计套现2.61亿元。 

  最近四年,天正电气累计罚没支出6.19万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电气罚没支出分别为1.33万元、0.86万元、2.14万元和1.86万元,累计金额6.19万元。 

  天正电气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处罚。其中,公司没有因违法用工被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因公积金问题受到处罚;未受过环保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但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内,天正电气均存在罚没支出,而该公司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罚金支出的原因。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2016年和2017年天正电气被行政处罚3次。 

  2016年9月7日,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向天正电气下发两张决定文书【乐公(消)行罚决字〔2016〕0430号、0431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天正电气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火栓栓口方向未按照标准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乐清市公安消防局还查明天正电气C栋三层安全出口被锁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2017年11月17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乐市监处字〔2017〕463号】,天正电气违法发布虚假广告,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天正电气曾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6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另外,天正电气曾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多起事故。 

  据云创财经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元民一初字第01148号信息显示,天正电气的产品缺陷引发了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案件经过经查明,原告张某为元氏县井元东站加油站的实际经营人。2015年9月27日16时50分左右,受害人何某到加油站使用洗车机洗车时触电身亡,事发后张某与何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向何某家属支付赔偿费60万元。案发后张某将元氏县虹光五金电料综合门市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后续案件审理中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对洗车机和漏电保护器等证据进行保全,后经确认,漏电保护器确实是天正电气的产品,随后经委托,邯郸电力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漏电保护器的产品质量进行鉴定。邯郸电力工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送检的漏电保护器不具备相关国家规定的漏电保护功能质量标准。 

  法院随后对该案件进行了认定,认定原告张某作为经营者实际经营人,对该起死亡事故负管理责任。而造成受害人何某触电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天正电气生产的漏电保护器质量存在缺陷,在何某发生触电时未能起到保护作用,未能使电路断开,因此被告天正电气对造成何某死亡的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应承担损失的70%,即396157.65元。经法院判决,天正电气赔偿原告张某396157.65元。 

  不仅如此,天正电气的产品问题还导致了一起财产损失事故,据(2010)浙金民终字第01183号显示,2009年5月4日,被害人章某经营的场所使用了天正电气、凯伦机电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带有内部故障的稳压器,在使用过程中起火,导致一台贵重设备被烧毁,直接损失50余万元。 

  随后法院对责任进行了认定,认定天正电气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经过法院判决,天正电气生产的稳压器在保修期内因内部故障起火给章某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其中85%的责任,即承担设备维修费用426573元。 

  天正电气还曾卷入一起行贿案件。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辽刑二初字第13号显示,被告人徐锋在1999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间任职于吉林省地方水电局电力科科长、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天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采购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因涉嫌受贿,于2015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受贿罪,于同年6月25日被执行逮捕。 

  据查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徐锋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正明日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两公司吉林省代理商陈某某人民币21万元。 

  虽然后经证人证实,2010年,陈某某要投县城变电所自动化采购的标,是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投的标。但这其中天正电气对此事的内部情况是否知晓,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天正电气今年频频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遭通报处理,多次上了国家电网多省市公司的“黑榜”。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0年4月24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显示,天正电气供应的10kV柱上断路器,经复测,短时耐受电流、峰值耐受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为此,天正电气被处以在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相应物资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时间从2019年12月27日到2020年7月27日。 

  2020年5月12月,国网天津电力公司公布的《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5月》显示,天正电气卖给国网天津电力公司的10kV柱上断路器设备产品,在2019年5月发生较严重质量问题。最终,天正电气被处理。即在国网天津电力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 

  今年5月20日,国网江苏电力公司发布的《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5月)》显示,天正电气在今年3月26日供应江苏公司的交流避雷器产品,密封试验(沸水煮法)项目不合格。最终,天正电气被处以在国网江苏电力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时间从2020年5月6日到2020年7月5日。 

  另外,证监会曾对天正电气的经销商是否与公司及其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及股权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提出质疑。 

  今年5月28日,证监会发审委在2020年第8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向天正电气提出了四点问题。其中,证监会发审委指出,报告期天正电气冠有“天正”或“天正集团”字号的经销商、前员工控制的经销商家数较多,交易金额及占比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经销商冠有“天正”或“天正集团”字号的原因,是否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前述经销商股东出资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两批向公司员工、经销商或客户、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采购及销售价格是否公允;(3)上述经销商终端客户情况、销售实现及期末库存情况,与发行人对应的收入是否配比;(4)2016年第12次、2017年第13次股份转让,除发行人内部员工外,其他股权受让方出资来源及股东适格性;(5)上述三类经销商相关情况及销售占比是否充分披露,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关于经销商,《壹财信》也在报道中指出天正电气与经销商或关系匪浅。 

  《壹财信》在深入研究后发现,天正电气的经销商三明天正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三明天正")是连接福达合金与天正电气的纽带。根据福达合金的招股书,三明天正的实控人黄月剑是福达合金的实控人王达武妹妹的配偶,而黄月剑和天正电气之间或关系匪浅。 

  三明天正成立于2006年9月,与天正电气已经合作12年之久,目前已经停止合作。天正电气的控股股东天正集团曾名义持有三明天正1.5%的股份,已于2016年5月将该股权还原给三明天正实控人黄月剑。天正集团之所以名义持股,是因为经销商为了便于推广业务并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出在合作中使用天正集团名称的需求,并将天正集团登记为该企业的名义股东。 

  巧合的是,《壹财信》发现黄月剑与天正集团有限公司三明销售分公司(下称"天正集团三明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撞名。天正集团三明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14日,2008年1月17日因不按规定接受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还未注销。 

  根据招股书中披露,经销商天正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天正上海")和天正集团攀枝花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天正攀枝花")为天正电气的关联方。其中天正上海曾为天正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天正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正攀枝花为天正集团监事郑松林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其他经销商在报告期内与天正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 

  然而天正集团三明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销商三明天正的实控人意外重名,三明天正或与天正电气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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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去年营收22亿元应收款9亿 三类经销商现疑云

2020-08-13 16: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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