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遭问询:是否利用资产处置确保年度盈利
10月8日消息,时代新材(600458)收上交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重点关注了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处置确保本年盈利的动机;说明时代华鑫净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所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等问题。
深交所表示,2019 年 10 月 8 日提交公告称,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时代华鑫的资产中包含使用公司 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本次挂牌转让涉及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回收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月 28 日,公司公告称,以协议转让方式将聚酰亚胺薄膜产业转让给时代华鑫并由其进行后续实施。公司此次拟转让的时代华鑫资产中,存在 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4,973.76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11,499.06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时代华鑫净资产账面价值 5,000 万元。
针对本次交易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经营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并结合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业绩情况, 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处置交易确保本年盈利的动机;(2)结合公司经营,转让前后主营业务变动情况说明转让时代华鑫 65%股权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时代华鑫 35%股权的主要考虑及后续安排;(4)拟采用收益法评估估值,披露本次收益法评估作价的依据,并分析说明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的主要原因;(5)转让时代华鑫部分股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披露对于相关资金的后续安排和具体用途。
时代华鑫主要从事聚酰亚胺薄膜业务,深交所要求公司披露:(1)聚酰亚胺薄膜业务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净利润、费用情况,及其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费用的影响;(2)说明将聚酰亚胺薄膜产业置入时代华鑫一个月后即转让其控股权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3)说明时代华鑫净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所涉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原因;(4)上述项目是否符合配股时原定计划,转让后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有哪些。
此次交易采取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请公司补充披露:(1)是否存在意向受让方,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是否存在参与摘牌意向,是否与意向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2)若无人摘牌,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对相关资产的后续安排。
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前回复。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