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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科创板审核中心 员工隔离办公!上交所透露审核关键点

2019年03月23日 07:4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3月22日,上交所披露首批9家科创板受理企业,分别为晶晨半导体、睿创微纳、天奈科技、江苏北人、利元亨、宁波容百、和舰芯片、安瀚科技、武汉科前生物。

  此外,特宝生物、福建福光股份、深圳光峰科技、贝斯达医疗等4家于3月21日晚间9点后及3月22日提交申请的企业,齐备性检查仍在进行中。

  今日,上交所发布了就受理首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答记者问。上交所表示,上述企业所处行业、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不尽相同,总体上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体现了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

  此外,结合首批申请和受理情况,上交所对保荐人还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批科创板受理企业可谓备受关注,究竟这些企业资料是在什么地方审核通过的?上市审核的工作环境如何?今日记者实地参观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一探究竟。

  记者探访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3月22日,记者现场探访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这是上市审核中心第一次对媒体开放。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部门,独立运作,和其他业务部门完全隔离,层层设关卡,道道防火墙,保证科创板工作的廉洁公正,把科创板打造成廉洁板、阳光板、诚信板。

  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内部提出了“四不要、六不准”要求。其中,“四不要”包括不要擅自引荐审核部门领导同事,不要为相关机构及人员牵线搭桥,不要接受请托打探上市审核信息,不要为相关机构及人员说情公关。

  记者了解到,中心内部发布了多项员工守则,包括纪律准则、回避办法、接待管理办法、保密管理办法、会议制度、文件制度、印章管理办法、场所门禁制度。

  首批企业特点鲜明

  3月22日,上交所发布了就受理首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答记者问。上交所介绍,从所属产业、行业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3家,高端装备和生物医药各2家,新材料、新能源各1家;

  从选择的上市标准来看,6家选择“市值+净利润/收入”的第一套上市标准,3家选择“市值+收入”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其中有1家为未盈利企业,9家企业预计市值平均为72.76亿元,扣除预计市值最大的1家(180亿元)后预计市值平均为59.35亿元;

  从财务指标来看,剔除1家亏损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为241.94亿元,营业收入为36.94亿元,净利润为-26.02亿元),其他8家企业最近一年年末平均总资产为15.3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为1.6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各家企业平均营收增速为61.4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范围为5-20%;

  总的来看,上述企业所处行业、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不尽相同,总体上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体现了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

  上交所受理阶段关注五方面

  据上交所答记者问透露,上述企业申请的受理审核中,着重对申请文件进行齐备性检查,主要关注以下事项: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文件名称与文件本身内容是否相符,文件签字或签章是否完整、清晰、一致,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中介机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等。

  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保荐人认真对照本次出台的科创板制度规则,扎实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工作,确保申请文件质量,共同提高申请受理及后续审核的效率。

  除了齐备性检查外,上交所也关注到,部分申请文件的内容,尤其是招股说明书,与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格式准则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例如,招股说明书简单照抄照搬其他板块的文件模板,在结合科创板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风险因素等作出针对性的充分披露不够;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关于符合发行人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论述不够充分等。

  后续审核中,上交所将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各发行人和保荐人事先按照要求,准备好招股说明书,可以减少后续不必要的审核问询,共同提高审核效率。

  对保荐人提出三要求

  结合首批申请和受理情况,上交所对保荐人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准确把握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保荐人勤勉履责要求,切实提高执业质量。要进一步熟悉并吃透相关规则的精神及内容,特别是科创板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严格对照相关规则履行保荐职责,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上交所将对保荐人在科创板从事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供发行上市审核参考。

  二是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科创属性明显的优质企业来科创板上市。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等规定,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优先推荐科创板主要服务和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企业。上交所将审核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核中会关注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业判断是否合理,并就此进行有针对性的问询;在对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执业质量评价时,也会考虑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核查论证的工作质量。

  三是准确把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切实把好申请文件的质量关。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地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等规则要求,认真制作申请文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申请文件齐备、规范,避免为抢跑而粗制滥造甚至带病申报。对于申请文件形式不齐备的,上交所将要求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对于申请文件内容存在明显或者重大瑕疵的,上交所将在审核问询时予以重点关注。根据相关规则规定,申请文件的质量和问询回复的质量将与保荐人执业质量评价挂钩,新股发行信息披露质量将与保荐人资格挂钩。

  上交所表示,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受理发行人申请后,就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提出一轮或多轮问询,保荐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及时、逐项回复审核问询,问询与回复将及时向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回复中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按照规定启动现场检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涉嫌证券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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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07: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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