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以“开拓服务新模式谱写投保新篇章”为主题的“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举行。在四个专题论坛上,与会人士就“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多元化解纠纷与规范运作”“支持诉讼与示范判决”和“投资者教育”四个话题展开讨论。
在“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专题论坛上,证监会投保局教服处处长林丽霞表示,持股行权对A股市场而言是一个新生事物,具有三方面特点:在方式上坚持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运行、在内容上突出问题导向、在效益上注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从上市公司角度看,持股行权是站在中小投资者立场上,为推动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积极的正能量,使投资者不再是游离于上市公司之外的主体,能够把合法权益落在实处;从监管层面看,持股行权为监管提供了非常有益的补充,推动了从事后监管走向事前预防。
科大讯飞高级副总裁兼董秘江涛则分享了科大讯在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他介绍,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投资者回报计划,上市十年来积极进行现金分红,让投资者有机会分享公司的成长。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了多次再融资和并购,凡是参与再融资的投资者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场,江涛还主动谈起了备受市场关注的公司“造假”一事:“面对复杂的舆情,公司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发出澄清真相的声明。”
上交所公司监管二部副总经理田正大对推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优化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环境,提供多种参与方式来降低治理成本;二是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三是引导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优化机构投资者的结构。
中国社科院教授陈洁提出,深化持股行权的业务和方向,主要有四个方面:要增加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要进一步扩大持股行权的广度与深度、要强化投服中心持股行权资源的配置能力、要积极探索创新性的行权模式。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汪青松提出,中国未来双重公司股权治理结构的重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要有强制性的日落条款,在特殊情况下,要把股权结构变回一股一权;第二,限制高低差异权的幅度;第三,允许一股一权做类比性的表决,对表决要做披露;第四,在收购过程中间,对于一股一票的投资者具有一些特殊保护的设计。
在“多元化解纠纷与规范运作”专题论坛上,证监会投保局权益处处长刘磊介绍,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有效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事关资本市场的加快发展。2013年证监会开通了12386投资者服务热线,目前已处理投资者诉求34万余件,成为化解矛盾和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目前调解已覆盖了全市场各个业务,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金融机构普遍支持并积极参与调解,形成了组织部门管理,市场机构实施,投资者参与的纠纷化解新格局。
在“支持诉讼与示范判决”专题论坛上,上交所巡回审理协作部吴明晖对下一步支持诉讼司法判决提出一些建议:建议支持以投服中心为代表的证监会直属公益机构发起支持诉讼,在立法层面确定其支持诉讼法律主体地位;建议扩大上海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强化司法制度的供给;建议建立健全一个证券支持诉讼的信息披露制度。
在“投资者教育”专题论坛上,来自证监局、沪深交易所、金融机构、高校、媒体的人士,围绕“新时代如何精准服务我国中小投资者”和“如何进一步发挥投资者教育基地的作用功能”两个话题进行了分享。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