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为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股份回购制度在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在生物医药行业,多家上市公司已经发布了回购股份预案、进展或者完成回购股份的公告,包括塞力斯、九芝堂、千红制药、翰宇药业、金城医药、桂林三金、精华制药、亚宝药业、德展健康等。
例如,9月6日,塞力斯发布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塞力斯介绍,今年7月31日,公司发布回购预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的条件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77%,成交的最高价为17.4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7.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311.2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翰宇药业8月30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介绍称,截至8月28日收市,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627.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最高成交价17.19元/股,最低成交价10.25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9997.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至此,公司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其中京新药业、信邦制药、海翔药业、中恒集团、九芝堂、昆药集团、羚锐制药等多家企业的回购规模超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书,修正案草案对《公司法》股份回购的规定作出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发行用于股权转换,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多家企业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已经计划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
例如,今年2月份,京新药业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3.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
九芝堂今年8月份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千红制药发布的回购股份报告书显示,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将再次使用税后利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总数最高不超过600万股,平均每股成本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4200万元,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不低于2100万元。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