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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级新增投研加分逾周年 中小券商强化研究所

2018年07月25日 07:1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谢 欣

  在2017年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实施迄今这一年中,在券商业务开展和市场竞争的背后,分类评级这根券商“指挥棒”在不断地改变着券商行业的生态。

  从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可以看到,与券商研究所直接相关的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首度被纳入券商分类评级的加分项,这对不少中小券商来说,有了“弯道超车”的机会,也进一步使得券商投研业务的生态发生较大的改变。有分析认为,由于大型券商的传统经纪业务体量普遍较大,在短期内大幅提升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比的可能性很小,而那些原来经纪业务体量不大的中小券商就有了“抢跑”加分的可能。

  投研服务首度纳入加分项

  对于券商而言,证监会出台的分类评级政策就好比“指挥棒”,任何涉及加分项、扣分项的变动都会引起券商的积极响应。

  券商分类评级政策之所以日益受到各家券商的重视,主要是由于事关券商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具体比例等多个券商经营、发展的核心节点。

  从2017年的分类评级结果来看,在所有97家券商中,获得A类及以上评级的券商有40家,还不到总数的一半。而能获得目前最高AA级的券商有11家,绝大多数也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这样的头部券商,这一格局也与加分项的设置有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2017年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列出的加分项进行梳理后发现,在主要的12条加分项中,有5条和经营规模有关,而这也使得行业传统龙头的优势在短期内难以被撼动。

  不过中小券商也不是完全没有“弯道超车”的机会。记者注意到,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加分项的第5条规定“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达到40%、30%、20%,且经纪业务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通过查阅资料,记者发现,这是《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自2009年5月26日首次公布,2010年5月首次修订后,首度将券商的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比作为加分项。

  对此有行业人士分析认为,相比其他的加分项,由于大型券商的传统经纪业务体量普遍较大,至少在短期内大幅提升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比的可能性很小,而那些原来经纪业务体量不大的中小券商就有了加分的机会。

  据某机构统计,近年来着力强化研究所建设的天风证券在今年的分类评级中,就有望凭借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超过40%获得宝贵的2分,而几大龙头券商都未能获得此项加分。

  分类评级事关“真金白银”

  分类评级作为券商的“指挥棒”,其威力究竟有多大呢?

  从证监会的表述来看,分类评级结果直接事关展业和新业务的申请,还事关券商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上交额的多寡等。总之,几乎每一个事项都涉及券商的“真金白银”。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投资者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AAA、AA、A、BBB、BB、B、CCC、CC、C、D等10级的券商,将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虽然每一级的缴纳比例差距大致在0.25%,不过对券商而言仍然是一笔较可观的支出。

  对营收规模大的券商而言,分类评级对投资者保护基金支付多寡的影响更为明显。据某券商统计,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为例,参考相关财报数据,其评级由2016年的BBB级回升至2017年的AA级将使这两家券商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额分别减少2.85亿元、2.1亿元。

  券商的分类评级高低还与券商的发债成本、融资成本、债券承销资格息息相关,而这些又反过来影响到券商相关主业的经营表现,同时降低费用支出、降低风险计提比例,从而强化券商在分类评级中的相关业务优势。此外,近年来券商积极开展的如场外个股期权、股票质押回购等创新业务的具体开展也与分类评级有关。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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