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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被控联合经销商盗取商业机密 2019年IPO过会第一单突涉专利诉讼

2019年02月20日 17:53    来源: 叩叩财讯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通集成”)以2019年第一单的头衔扣响IPO发审新年“开门红”的新闻言犹在耳,同时,作为近一年多来首家过会的半导体企业,更是一扫此前该行业资本化的落寞。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博通集成在还未等来IPO核准发行的文书时,一纸在2月28日开庭的法院传票却先期翩然而至,将其送上被告之席。

  这是一份来自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将博通集成推向被告台的事由则是让高科技企业在IPO审核中谈虎色变的“专利权诉讼”问题,原告方则是来自深圳的一家名为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同科技”)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泉州力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力同”)。

  以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销售为主业的博通集成,早在2017年9月递交IPO申请书时,便因与全球半导体巨头美国博通重名而备受关注,在诸多公开宣传软文中,博通集成更是号称全球首颗ETC芯片的缔造者。

  据公开资料显示,博通集成主要从事研发设计高集成度、低能耗的无线数传类芯片产品和无线音频类芯片产品,产品覆盖了从智能交通、智能家居、计算机外设等多个领域。目前产品应用类别主要包括5.8G产品、对讲机产品、WIFI产品、蓝牙数传、通用无线等。

  “这次博通集成涉及专利侵权的产品为其对讲机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芯片,对讲机产品为其第二大利润来源。而此次涉及诉讼金额相当庞大,几乎与其2017年博通集成扣非后净利润相当。”2月18日,一位接近于该次诉讼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财讯透露。

  据叩叩财讯获悉,该诉讼事件所涉及到的有关专利问题实际上已经纷争多年。

  “此次博通集成因IPO需要而公布一些详细的企业资料和财务数据,这其中恰好就涉及到力同科技方面苦寻多年的起诉证据。”2月16日,力同科技的一位相关人士在向叩叩财讯证实了相关起诉事件道。

  近期,IPO企业涉及专利诉讼而被监管按下暂停键的案例不胜枚举。

  在最近一次IPO发审会,亦是第十七届发审会履职的最后一期发审会上,同属于半导体行业的信利光电,即使最近一期净利润已超5亿,但仍然因涉及到专利权诉讼纠纷等问题而被否决。

  博通集成,这样一家看起来“高”、“精”、“尖”的企业,如今被卷入专利诉讼风波,必然让其IPO的前景蒙上了一层不小的阴影。

  1)诉讼始末

  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此次博通集被诉一案于2018年10月底正式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涉及到的专利侵权产品,为一款名为BK4815N系列的芯片,被指侵犯力同科技2009 年11月18日获得的专利号为 ZL200710077178.6的专利授权,而该名为“一种集成对讲模块及基于该模块的对讲系统”专利至今合法有效,归泉州力同所有。

  虽然查询博通集成公布的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中并无直接涉及BK4815N的描述,但据上述接近该次诉讼的知情人士透露,这款芯片主要是被用于博通集成的对讲机产品中。

  据博通集成此次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2017年,三年报告期内,对讲机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4277.7万元、4871.2万元、6442.69万元,对应的毛利则分别达到了2419.59万元、2810.02万元和3641.63万元,三年毛利率皆在56%以上,为博通集成毛利率最高的产品之一。

  2017年,对讲机业务利润仅以不到600万的差额,仅次于其5.8G产品业务,为其第二大利润贡献点。

  2015-2017年三年,博通集成对应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仅分别为9904万元、1.03亿和8358.8万元。

  正如上文所述,博通集成此次涉及的专利权纷争已经不是一朝一夕。

  据上述力同科技内部人士所述,早前纠纷虽双方僵持多年,但力同科技方面一直缺少相关专利衍生产品的销售数据,对于维权诉求未有支撑。

  2017年9月,博通集成IPO申请书正式被证监会受理,随即,按规定,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被公布,其中公布的有关数据信息便为力同科技方面专利诉讼的诉求提供了数据依据。

  力通科技方此次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要求被告博通集成停止制造和销售有关涉诉的专利产品外,还要求赔偿7883万的经济损失。

  “这个诉讼赔偿请求是根据博通集成招股书(申报稿)中透露的有关对讲机业务的利润情况计算出来的。”上述接近于该诉讼的知情人士透露,按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侵权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起诉之日起往前推两年计算,而7883万这一赔偿数字,为计算2018年前三个季度、2017年全年和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盈利取保守值而来。

  显然,这一次力同科技方面也是有备而来。

  为了在这次诉讼中获得更为有利的话语权,2018年1月初,力同科技与泉州力通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在市面上购买了博通集成的有关对讲机产品,从其中获得了核心芯片BK4815N。

  随后,力同科技将该芯片送往了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就其与专利ZL200710077178.6的五项权利要求的相关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申请鉴定。

  “由于涉及高精尖技术,鉴定过程十分审慎、专业且复杂,故所需要的时间非常长,直到2018年10月后,鉴定结果才出炉,结果是BK4815N芯片与有关专利的五项权利要求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上述接近于诉讼的知情人士透露,在获得该有利证据后,力同科技才在2018年10月底正式向法院递交有关诉讼请求并获得受理。

  叩叩财讯从有关渠道获得的一份署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一份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其给出的“鉴定意见”显示称:“公正购买的BK4815N芯片中相应的技术信息与发明专利ZL200710077178.6的权利要求1、2、3、4、5的技术特征相同。“

  此外,叩叩财讯还获悉,在力同科技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博通集成有关人士曾有意与力同科技方面就专利事件进行私下谈判和解,但最终双方因何未达成一致协议,则不得而知。

  2月18日,叩叩财讯就上述涉专利诉讼事由试图与博通集成方面联系,但截至到截稿为止,未获得对方回应。

  不过,据叩叩财讯从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证监会曾在博通集成过会后,要求其保荐人和律师核查是否存在侵权和专利诉讼行为,而中介机构在提交的调查结果仍坚称“不存在专利侵权”,并称“纠纷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业务经营和未来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叩叩财讯也联系到其中一家中介机构,但其表示“无法发表意见,需等诉讼结果出来”。

  2)关键人——经销商匡国生

  谈及此次博通集成涉及到的敏感专利诉讼,便不得不提到一个关键人,也正是此人的存在,勾连起了博通集成与力同科技之间多年的恩怨。

  此人名为匡国生。

  同样,在博通集成此次IPO的披露信息中,虽然也难见此人踪影,但实质上却与其IPO也瓜葛紧密。

  据叩叩财讯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信息显示,如今归属泉州力同的ZL200710077178.6专利,其正式获得授权公告为2009年11月18日,其第一署名发明人为蔡东志,其为力同科技和泉州力同的实际控制人,而另一位发明人,便是匡国生。

  “该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归属为力同科技。”上述力同科技的相关人士表示。

  匡国生则曾为力同科技负责技术研发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在上述相关专利获得后不久的2009年底,匡国生便从力同科技离职。

  就在其离开力同科技后不久,力同科技方面便发现有关上述专利的核心技术信息和相关数据便遭到了泄露。

  “我们内部经过排查发现,匡国生复制了有关专利中的核心技术信息及相关数据以及我们但是正在研发的新产品的技术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了博通集成,博通集成正是据此制造了对讲机芯片,并以低于力同科技的价格销售。”上述力同科技的相关人士表示。

  叩叩财讯亦从另一信息源处获悉,在力同科技就商业秘密被泄露一事中,法院方面也从匡国生的私人电脑中调查到了其涉嫌泄露商业机密的信息,力同科技对匡国生也就侵害商业秘密发起了诉讼,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审理中。

  据叩叩财讯调查,匡国生与博通集成之间的关系远远不止于此。

  匡国生自2009年底申请从力同科技离职,一家名为深圳市宏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便在随后诞生。

  据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宏科特成立于2010年5月27日,匡国生持有45%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其总经理一职,另一位自然人马光林则持股35%。

  马光林与匡国生一样,此前亦为力同科技的员工。

  就是这家名为深圳宏科特,在成立次年的2011年,便成为了博通集成的最重要客户之一,为其主要经销商。

  有意思的是,深圳宏科特经销的博通集成主要产品正是涉及到上述诉讼专利的对讲机系列,此外还有些许广播收发产品。

  据博通集成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在2015年-2017年的报告期内,注册资本仅100万的深圳宏科特,皆位列博通集成前五大客户之列——除了2015年以3712.36万元的金额位于当年第四大客户外,2016年和2017年皆以不含税销售金额4473.08万元和5781.22万元,成为其第三大客户。

  要知道,2015年-2017年博通集成的对讲机营业收入分别为4277.7万、4871.20万和6442.69万。而广播收发的营业收入则对应分别为2746.54万元、2789万元和2684万元。

  也就是说,博通集成的绝大部分对讲机产品皆由匡国生的企业——深圳宏科特经销。

  如果真如力同科技诉讼中所言,这似乎便形成了一个利益闭环。

  匡国生向博通集成涉嫌透露“商业秘密”,将有关专利的核心技术和信息输送给对方,博通集成按照此专利生产研制出对讲机等产品,又再回转给匡国生旗下的企业进行销售。

  此外,在此次由力同科技和泉州力同诉有关专利侵权一案中,除了博通集成被推上被告方外,第二被告正是深圳宏科特,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博通集成此次的专利侵权事件结果到底如何?其是否构成了专利侵权?力同科技的有关诉求是否能否得以满足?博通集成的IPO之路又将被引向何方?2月28日,随着此案的开审,真相或将渐朗,我们也将继续追踪该事发展。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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