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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改退市政策:涉公众健康安全领域重大违法的应退市

2018年07月29日 09:2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证监会日前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了修改,明确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据《证券法》规定和实践需要,此次修改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此次修改是在2014年版退市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范围做出了进一步明晰。

  董登新:把它能够单列的话,一个方面是凸显它的重要性,另外也把重大违法的这个概念更加具体化。

  此外,董登新表示,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董登新:退市制度的这样一个导向,对于上市公司应该具有非常重要、非常明显的一种约束机制,或者是威慑的作用。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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