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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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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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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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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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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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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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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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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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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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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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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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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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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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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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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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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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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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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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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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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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