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5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结算账户管理、人民币管理、反洗钱管理相关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61.6万元。
据和讯网了解,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是全国首家副省级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9月9日正式开业。目前,该行200余网点遍布武汉城乡,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分行、宜昌分行、黄冈分行和光谷分行。不仅如此,其还在在湖北、江苏、广东、云南、海南、广西等六省筹建和设立了47家村镇银行。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显示,其资产规模已由成立之初的540亿元增加至突破2000亿元,总存款由成立之初的468亿元增加至目前突破1500亿元,总贷款由成立之初的296亿元增加至目前近千亿元(应已是历史数据)。
随着规模的扩张,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内控也接连出现问题,就在这次被罚之前,该行还于今年年初收到一笔35万元的罚单。
1月19日,据湖北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此外,相关当事人张继先、熊山因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将本行发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还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警告。
此外,据湖北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