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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宣布11项金融开放重磅措施 银行业开放成重头戏

2018年04月12日 07:08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实习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力度、广度、速度超出预期。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业内人士表示,这显示出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速度加快、准入放宽、范围扩大,相关细则将于年内出台,银行业对外开放新版图基本成型。

  在易纲提到的金融领域开放11项措施中,其中多条涉及银行业开放。

  据悉,原银监会去年年底曾就“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提出,从放宽外资银行存在形式选择范围、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优化监管规则等三方面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易纲最新表态进一步明确了对外开放的具体内容和期限。其中,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大幅度地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对我国银行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具体业务来看,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原晓惠预计,承销、托管业务作为外资银行的优势业务,一旦牌照放开,将给内资银行带来较大冲击。

  原晓惠同时表示,引入外资能有效提升金融市场活力,对于国内银行业提升服务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是一大利好。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仍落后于整体开放进程,总体来看,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压力有限。“通过与境外金融机构的股权合作,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在相关经营领域和业务领域获得资金、技术支持;通过境外投资者参与中资银行公司治理,有助于变革和改善中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最终体现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效率的改进、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在我国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配套金融监管也将得到加强。易纲强调,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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