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现金分红”理应做到知行合一
促分红保护投资者利益系列评论之一
2月5日,联美控股、阳泉煤业等五家沪市上市公司就多年“符合条件却未进行现金分红”向投资者作出现场说明。本次说明会的举行,表明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实地由制度意见转向切实举措落实,有利于充分体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指导精神,有利于我国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从投资者手里募得资金,同样通过派发红利来“反哺”股民也是股份公司制度的应有之义。正确的投资收益不仅要体现在股价,更要体现在红利上。长久以来,少数上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却不执行现金分红或者尽量少分红,占据股权多数或者相对多数地位的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往往掌控着分红的主动权,与之相对的是,广大中小散户投资者话语权严重不足。2013年,上交所出台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加大了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指引出台后,近年来,沪市分红环境大幅改善,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保持在30%以上的水平,并形成了一批持续、稳定分红的企业。但是仍然也有少数公司还存在“藏私房钱”的习惯,还需加强监管。股民很难通过股息红利的方式合理分享公司成长成果,这也是导致A股市场盛行短期炒作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2015年,证监会联合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从本次现场说明会上来看,监管层采取切实措施,有助于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重融资、轻回报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增加财富积累的机会。
对于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而言,将鼓励和督促现金分红从原则的“知”落实到具体的“行”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证明其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对于市场而言,督促上市公司把成长红利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合理分配到广大投资者手中,正是建设一个朝气蓬勃、健康发展的A股市场的题中之意。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