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正在告别野蛮生长。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指向“现金贷”的监管终于重锤落地。
从2011年萌芽至今,“现金贷”已经历6年风雨。在这6年里,“现金贷”从籍籍无名到野蛮生长,再到掀起一波上市潮,整个行业如同云霄飞车般跌宕起伏,这一切看似突然,但背后其实早就有迹可循。
“现金贷”的暴利诱惑
2016年10月开始,无论是媒体曝光,还是平台广告宣传,都让“现金贷”的关注度开始暴涨。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P2P管理办法的出台促使大量平台将资金投放到现金贷的领域。2016年8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每个自然人在同一P2P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据了解,当时,网贷平台资产的8成以上都是超额的房屋抵押贷款,这意味着,如果要达到监管规定,网贷平台需要将这些资产缩减或置换掉。
缩减和置换资产都意味着可能无法收回成本。郭大刚回忆,当时网贷平台要获得5-6万元投资,最高要花费2000元获客成本。一旦失去了投资标的,前期投入的高额成本将全部沉没。“因此小平台不能接受缩表,只能进行资产置换。”郭大刚说,“小平台面临的问题是,用什么资产能以最快速度置换掉房产抵押,且对风控的挑战最小,于是有了‘现金贷’。”
“现金贷”到底是什么?《通知》对其做出了定义:“现金贷”是指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贷款业务。从各平台“现金贷”产品介绍来看,这类产品征信门槛低、金额小、放款快、不限制借贷用途,对未被央行征信系统覆盖的人群有着极大吸引力。
消费观的改变无疑也助推了“现金贷”用户群的扩张。“‘现金贷’知名度在提升,并且愿意接受超前消费的人数在增加,因此‘现金贷’的用户不断增长。”一位“现金贷”从业者这样分析。郭大刚告诉记者,根据他的测算,全国大约有2500-4000万“现金贷”用户。也正因如此,好几家“现金贷”平台从业者都向记者透露,他们所在的平台大都在2016-2017年上半年迎来了流量飙升的“好日子”。
这些客户给“现金贷”行业送来了巨额利润。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月放款50亿元的平台,每个月可以赚2亿元利润。如果放款周期是15天的话,平台可以用25亿元不断循环放贷,一年就能再赚25亿元。事实上,在今年9月份,趣店赴美上市披露的招股书中可以看到,今年上半年趣店净利润同比增长近8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5倍,比这位业内人士的计算还要惊人得多。“现金贷”的暴利诱惑也就不言而喻了。
正是这种暴利驱动了数以千计的平台参与到“现金贷”的生意中。不久前,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透露了一组监测数据:目前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多达2693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上海三个地区。而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这还只是大平台,还有许多体量小的平台并未纳入其中。今年4月,网贷门户网站“网贷之家”发布报告称,目前整个现金贷行业的规模约在6000亿元到10000亿元。
野蛮生长背后的巨大风险
在满足了部分群体正常的消费信贷需求的同时,由于缺乏规范,野蛮生长的“现金贷”出现了鱼龙混杂的行业乱象。《通知》中明确指出,“现金贷”业务的“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有的机构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侵犯客户隐私、收取畸高息费等问题,特别是有的机构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行‘高利贷’和‘掠夺性借贷’之实。这些乱象和不规范行为的蔓延将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说。
重复授信是业界最为关注的风险点。在各个网贷乃至信用卡网络社区中,都能看见大量用户从不同平台借新贷款还旧贷款,并“慷慨”分享心得与经验。“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重复借贷占‘现金贷’用户的比例在一半上下。”郭大刚告诉记者,对行业而言,重复授信将产生大量逾期贷款,集聚金融风险;对用户而言,多头借贷将把债务越滚越大,负债率升高,甚至可能导致用户破产。
然而,由于网贷用户数据分享平台的缺位,“现金贷”的多头借贷到底严重到何种程度,行业尚无明确答案。郭大刚指出,“现金贷”平台没有分享用户数据的动力,“对平台来说,如果我分享了但别人不分享,别人能看我的数据,我看不见别人的数据,我肯定不愿意分享数据。所以大家都没有分享数据的动力。”
前不久,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线了BITs信息盲交换系统(Blind InfoTrans System),并收集了一些相关平台的数据。但在郭大刚看来,目前BITs接入的数据都来自于质量比较好、规模比较大的平台,缺乏小平台的加入,而多头借贷问题比较严重的恰恰是这些小平台,这也给摸底“现金贷”造成了一定难度。
业界关注多头借贷,普通借款人的炮火则主要集中在畸高利率。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一些机构试图用“率”改“费”的方式逃避监管。表面上可以“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用看似较低的利率水平吸引用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现金贷”产品除了收取利息外,还要收取手机验证费、银行卡验证费、账户管理费、电话客户服务费、客户端使用费等,各种收费项目层出不穷。不少产品的利息虽然不高,但将各种收费项目累加,用户实际缴纳的费用远远高于监管定下的36%的红线,而且用户拿到贷款时已经扣除了部分费用和利息,俗称“砍头息”,也就是说借款人在支付高额利息的前提下,很可能借不到足额本金。有媒体报道,部分“现金贷”产品年利率甚至可高达500%。周治翰认为,这种行为增加了隐形成本,会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甚至陷入债务泥潭,造成征信污点。
“现金贷”的资金来源同样引发了业界担忧。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现金贷”平台的资金多来自于机构,主要是助贷、ABS等模式,尚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助贷模式是指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收取固定收益;现金贷平台设计贷款产品,并为持牌机构提供包括获客、面签、审批、贷后管理等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周治翰认为,目前,一些助贷机构为了流量而放松了信用审核等风控环节,可能导致坏账增多,造成风险向银行、信托等资金提供方传导、扩散。
监管重拳及时落地
现金贷的野蛮扩张以及暴露的种种风险,早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早在今年4月,银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进入11月以来,重庆、宁波、广州等地先后对辖区内现金贷平台展开自查、排查摸底等工作。11月21日,有消息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暂停审批网络小贷牌照的文件,直指“现金贷”业务的风险隐患,这被认为是现金贷监管全面落地前的风暴。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提示网络小额现金贷款风险。
12月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介绍了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的七大原则,几个小时后《通知》正式下发,“现金贷”监管终于尘埃落定。
在业界看来,《通知》无疑是及时且富有针对性的。“对‘现金贷’存在的高额息费、不当催收、多头借贷、高杠杆、风险扩散等热点话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周治翰这样评价《通知》。
《通知》规定,要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非法集资与吸收公众存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都被禁止。在周治翰看来,这是为了控制风险传导,帮助金融去杠杆,“从现有政策看,小贷公司最高杠杆率一般在2倍左右。也就是说,在控制杠杆的情况下,现金贷的成交规模将受到抑制。”
作为“现金贷”资金来源之一的“助贷”模式也要回归本源。《通知》要求,“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周治翰分析,这意味着未来实际资金提供方要增强风险控制,防范风险积累。
持牌经营的问题也在《通知》下发后尘埃落定。《通知》不仅要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而且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周治翰表示,在暂停增量、压缩存量的政策背景下,预计没有相关牌照的从业机构,将会被陆续清出。持牌机构对相关合作会更加谨慎,业务开展势必减缓。
《通知》下发的第二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出席活动时表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市面上开展现金贷业务的主体之一。目前网络小贷公司牌照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审批发放,与传统小贷公司不同,网络小贷公司依托互联网实现了全国经营。潘功胜称,这之间存在严重的监管套利,造成了不同金融业态市场准入方面的严重不公平。他透露,下一步相关监管部门将对网络小贷公司市场准入进行评估,制定相关规则,也在考虑修订10年前制定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
在饱受诟病的畸高利率和过度借贷问题上,《通知》做出了对借款人进行评估、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等明确规定,“实际上是用禁止性规定,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其陷入债务泥潭。”周治翰表示。
行业洗牌正在路上
《通知》下发后的当日,趣店迅速作出回应:“完全拥护、坚决贯彻执行”。而当记者向趣店就未来的整改和规范等相关事宜提出采访时,遭到婉拒。记者向其他几家媒体报道提及的现金贷、网贷平台发去采访邀请,对方均以“我们不是现金贷平台”、“相关问题我们不作回应”为由拒绝。
尽管平台保持低调,不可否认的是,“现金贷”整改和转型的脚步已经开始了。“目前的贷前贷后成本逐渐增加,竞争加剧,收益率逐渐下降,是时候利润回吐了。”郭大刚说。
一位现金贷从业者向记者透露,《通知》出台后,他所在的平台从降低综合息费开始整改。平台将减少一部分利润,并控制资金成本。未来,消费分期或成为“现金贷”发展的方向之一,比如趣店就于日前刚刚上线了车贷分期业务。上述从业者也表示,他的平台同时正在与其他公司合作搭建消费场景,例如医美分期等。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通知》中的“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将成为“现金贷”行业洗牌的关键。郭大刚分析,“现金贷”平台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成本不低于10%,从P2P平台获得资金的成本更高达10%-20%,“对小平台而言,年利率不高于36%是不可能的。”对于这些成本高企的小平台,郭大刚的态度十分直接:“未来都会出局、死掉。”他说,“没有能力还要做,是不对的。”
小平台出局后,大平台面临的挑战依旧严峻。周治翰表示,《通知》对利率水平的“一刀切”会动摇一些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郭大刚则认为,未来行业的野蛮生长不再,能存活下来是的大型、有核心竞争力的平台。它们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规范性和综合能力,特别是风险定价能力上,将彻底改变现有现金贷靠过度借贷的罚息以及资金价差进行盈利的模式。
要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平台的风控水平势必要跟上步伐。周治翰指出,《通知》中“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的要求将改变一些“现金贷”机构的风控模式。
未来,监管层也将继续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力度。潘功胜强调,整顿“现金贷”必须实施准入管理,必须要有规制的约束;坚持问题导向,对于现金贷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机构纠偏和行为纠偏并重,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加强监管协调,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框架下,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统筹部署各地金融办等组织整顿现金贷业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央地联动和部门协同。他指出,普惠金融也是金融,面向长尾人群的金融服务更应当是负责任的金融。
肖翔也表示,下一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按照《通知》关于“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以及“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基础设施和举报平台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会员机构自律规范和金融消费者风险警示教育,为规范整顿和监管政策有效落地提供支撑配合,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而面对接下来更多未知的风险,郭大刚表示,监管的非现场能力、行为能力、科技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这样监管的有效性才能更强。“建议更多运用大数据进行监管,监管越多,成本摊薄地越快,监管的滞后性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