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苏绘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裁定书。苏绘方利用人保资产投资经理的职务之便,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一审获刑5年,被罚15万元。
裁定书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苏绘方(曾用名:苏宗坡),男,1971年3月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7年9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苏绘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作出(2016)渝01刑初121号刑事判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苏绘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4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苏绘方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11月,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上诉人苏绘方申请撤回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苏绘方撤回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苏绘方案审理的前一周,《人保资产一投资经理周效飞伙同前同事“老鼠仓”交易》的案件,也是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周效飞利用其在中国人保资产担任股票投资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前同事进行“老鼠仓”交易,期间累计趋同交易4.81亿元,非法获利565万元。
目前,关于苏绘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的更多细节还未公布,尚不得知是否与周效飞有所关联。对于后续进展,和讯网将继续跟踪关注。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