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厦门银监局发布两则处罚 共计罚款2450万

2018年01月28日 09: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中国银监会昨日披露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11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厦门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450万元,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责任人庄海波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监罚决字〔201810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罚款二千四百五十万元。 

(二)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112 

  

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监罚决字〔201811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庄海波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112 

(责任编辑:张海蛟)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