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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银行高管无证上岗等三宗违法 被罚90万

2018年01月02日 16: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石嘴山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石嘴山银监分局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对李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

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石银监罚决字〔20175

石嘴山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银监罚决字〔20175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武

单位

名称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登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1.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

2.对李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石嘴山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128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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