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河北银监局罚款二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敏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