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 产业债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8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1.01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10,589,279.00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8,471,423.2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1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个封 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收盘后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不低于 0.3 元 (含) , 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并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80% ; 本基金基准日 可 供 分 配 收 益 为
10,589,279.00 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 分 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场内)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场内)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 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
1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场外除息日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
3.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登记 日 当 天 有效 申 购 或 转入 基 金 份 额不 享 有 本 次分 红 权 益 ,权 益 登
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卖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2、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即场内) 以及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3、 权益分派期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6 日) 暂 停本基金的跨系统
转登记业务。
4 、 根 据 深圳 证 券 交 易所 、 中 国 证券 登 记 结 算有 限 责 任 公司 的 相 关 规定 , 基
金 管 理 人 拟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申 请 中 银 产 业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份额 (场内简称: 中银产债, 代码: 163827)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9:30 至 10:30
实施临时停牌。
5 、 本 基 金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及 希 望了 解 本 基 金其 他 有 关 信息 的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bocim.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承 诺以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的 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财 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